明年1月底「無照駕駛強制講習」 吊照禁用外國駕照上路
▲明年1月底無照駕駛違規者將納講習對象。(資料圖/警方提供)
記者李姿慧/臺北報導
爲強化道路安全、補齊制度漏洞,交通部近日預告修法,預計明(115)年1月31日起,無照駕駛違規者納入講習對象,另酒駕再犯者因應講習時數將從12小時延長至15小時,明年9月起也擬將講習日數上限從2天延長至3天。此外,未來遭吊扣、吊銷或被處不得考領駕照者,不得持國外駕照在臺開車或換照。
交通部近日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等草案,加重無照駕駛與重大違規者的矯正教育與管理機制。交通部表示,這次預告草案有2個重點,一個是配合新修正處罰條例部分,另一個是配合駕照管理三策略裡面的回訓制度精進作爲。
其中配合明年上半年將加重無照駕駛處分,除機車可罰1.8萬到3.6萬、汽車罰3.6萬到6萬、10年內累犯加罰無上限,以及致人重傷或死亡終身禁考等規定,修法草案也規劃115年1月31日起將無照駕駛納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矯正教育。
交通部指出,過去無照駕駛的汽車駕駛人,有應受吊扣、吊銷駕駛執照處分之交通違規行爲時,將因其無駕駛執照得供吊扣、吊銷處分,依據一定期間內或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處分,反致無從對該汽車駕駛人施以講習,形成不合理情形,是爲矯正無照駕駛者受一定期間內或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處分之交通違規行爲,修正明列將無照駕駛違規者納入應施以講習對象。
▲無照駕駛重罰新制115年上半年上路 。(圖/交通部提供)
此外,針對酒後駕車再犯等重大違規行爲,配合明年9月起講習時數從12小時延長至15小時,交通部修法草案也同步加重講習強度,每次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的日數上限,將由現行2天延長至最多3天,增加課程與時數,強化行爲矯正效果。
在駕照管理方面,交通部也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明確規範駕照遭吊銷、註銷、吊扣尚未執行完畢,或被處一定期間內、終身不得考領駕照者,不得持外國、大陸地區、港澳或國際駕駛執照在臺駕車或換照,防堵駕駛人藉由「駕照互惠」規避國內管理規定。交通部強調,此次修法是爲維護公共利益、提升道路安全,具有高度急迫性。
另外,配合今年11月總統公佈的修正條文,交通部也同步調整行人相關規定,明定行人聽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等執行緊急任務車輛警號時,應立即避讓,不得阻礙通行。行人若已開始穿越道路,在不影響車輛通行下應迅速通過;尚未穿越者,則須暫停等候,不得搶快穿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