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委推彈性工時、延長育嬰假 打造友善育兒職場

綠委與民團7日呼籲工時應該更彈性、彈性育嬰假應從6歲延長到12歲,育兒津貼與托育補助不該2選1。(Photo by 呂翔禾/臺灣醒報)

「工時應該更彈性、彈性育嬰假應從6歲延長到12歲,育兒津貼與托育補助不該2選1!」綠委張雅琳、陳俊宇7日與託盟召開記者會指出,每天減少1小時工時的政策如今看得到、吃不到,家長在6歲以後的照顧挑戰還是很大,盼透過更積極立法,讓臺灣真正改善育兒環境,纔能有效改善少子女化的國安危機。

小孩不可能全送託

民進黨立委張雅琳、陳俊宇、托育政策催生聯盟(下稱託盟)與臺灣勞工陣線7日召開記者會。張雅琳指出,現行度將家庭簡化成「自己顧小孩」或是「送託」,因此托育補助與育兒津貼只能2選1,但小孩不可能完全送託,若孩子生病、遇到假日或臨時停課,家長還是會有照護需求,因此將推動修法解套、不再2選1。

「孩子6歲以後還是需要父母陪伴!」張雅琳指出,政府的政策應該給願意生養的家庭更多支持,國小即使小孩有補習班或社團,常常都是5點半放學,但家長要等到6點才能下班,而《性工法》內減少1小時工時的政策,因爲僱主不給薪,或是需要勞資協商等理由,常常看得到吃不到,因此希望政府補助,並延長彈性育嬰假到12歲。

6歲後育兒仍有壓力

同黨立委陳俊宇表示,他是三寶爸,與妻子都有工作,有時老師打電話來,說學校臨時停課,「誰要來顧小孩?」家長往往在孩子停課、生病、接送與課後照顧時,被迫在工作與照顧之間二選一,政府雖推動「0到6歲國家一起養」頗有成果,但育兒壓力不會在6歲以後就結束,上小學後反而因爲沒有全天送託,接送與照顧挑戰更大。

「我們要先改善制度,纔有機會營造友善職場文化!」託盟召集人王兆慶強調,有朋友在瑞典工作,4點以後主管就請他趕快下班,臺灣雖然經濟程度已達到已開發國家水準,但勞動觀念卻還停留在開發中國家,重視生產、缺少對員工的照顧,因此要從制度着手,創造友善職場,才能真正讓企業響應、降低育兒家庭負擔。

有誘因 男女都會用

綠委與託盟主張,彈性工時規定應擴大、育兒津貼與托育補助不該二選一,彈性育嬰假應從6歲提高到12歲。臺灣勞工陣線秘書長楊書瑋強調,育嬰留職停薪制度放寬後,男性的申請比例明顯上升,只要制度有彈性、誘因,照顧責任就有機會重新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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