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貞秀身分爭議延燒 朝野陷入僵局

民衆黨陸配立委李貞秀。記者曾原信/攝影

朝野爲立委李貞秀的身分爭議仍持續。針對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仍未收到她放棄中國國籍等相關的正式公文,因此身分仍有疑慮。但李貞秀在就職時就曾說,她有回到出生地嘗試放棄國籍,但不被受理;民衆黨也曾指出,我國本不承認中國,因此根本沒有雙重國籍的問題。

兩岸與國籍法爭議

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不得登記爲公職候選人、擔任公教或公營事業機關(構)人員及組織政黨。」因此陸配在臺設戶籍滿10年,依法就應享有參政權,前南投縣議員史雪燕、前花蓮富里鄉學田村長鄧萬華等陸配過去都因此能當選並就任。

但《國籍法》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外國國籍者,不得擔任中華民國公職。」也就是雙重國籍不得擔任公職,若立委有雙重國籍,由立法院免除其公職,李貞秀的立委身分爭議便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與《國籍法》的適用疑義,意即「我國是否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爲國家」,以目前政府的作法似乎是如此。

內政部:李未放棄國籍

李貞秀16日在內政委員會質詢時,至少3度點名內政部長劉世芳上臺備詢,但劉世芳眼睛直視前方,完全不理會李貞秀。現場主持會議的召委、民進黨立委李柏毅也表示,內政委員會尊重李「女士」的發言,但也尊重行政部門的立場,亦即行政官員不必接受詢答,同時也可不必提供問政資料。

劉世芳17日接受媒體聯訪時迴應表示,到目前爲止,內政部仍未收到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等相關的正式公文,因此李貞秀的身分仍有疑慮,「我們認爲她就是一般的民衆,不能夠代表具有國家公權力的立法委員」。

中國不給放棄國籍

但李貞秀在就職時就曾表示,賴政府未比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並要求陸配適用《國籍法》,爲此她特地飛回出生地、中國湖南省衡陽市衡南縣,到當地公安局申請放棄國籍,但不被受理;她也到市級公安局申請,同樣不被受理。如同陸委會所言,沒有任何陸配因爲臺灣身分,成功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民衆黨也說,在我國憲法中,中華民國「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其次,因兩岸特殊狀況,兩岸人民到對岸定居後,在註銷了原設戶籍的同時,就必須收繳或註銷國民身分證和護照,「兩岸人民爲單一身分或單一戶籍制,因此根本不存在雙重國籍問題」。

藍召委將請官員上臺

外傳中選會最晚將於4月17日決定是否對李貞秀提出當選無效之訴,對此,李貞秀表示尊重,並指出中選會是獨立機關,「那就是相信他們」。

國籍爭議未解,李貞秀後續質詢是否仍會遭遇相同情況,仍有待觀察。但資深媒體人黃𬀩瀚預測,下週換國民黨召委廖先翔擔任主席之後,情勢可能會有改變。劉世芳屆時應該會被主席「請上臺」,不過上臺之後很可能依舊「無視」李貞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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