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警送法院裁押公文。資料照片
立委集體貪污案起訴後,臺北地院裁定將立委蘇震清、陳超明、廖國棟羈押禁見,但因3人身爲現任立委,適逢立法院開議期間,今天凌晨4點法警送函文到立院因無法收件,改由上午再送交公文,立院8點20分已收件,立法院已做出決定,同意續押。
凌晨近5點法官諭知蘇震清等3人暫押候審室,並上籤院長許可,由法警於凌晨4點40分緊急派車送函文至立法院,但無法順利送達,剛已補程序正式送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