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AI犯詐可判7年 法務次長:盼AI讓反詐「道高百丈」
▲法務部次長黃謀信出席ETtoday主辦的AI斥詐風雲2.0論壇,強調現行法律對使用AI的詐欺行爲最重可處7年有期徒刑。。(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唐鎮宇/臺北報導
法務部政務次長黃謀信今日出席由ETtoday主辦的「AI斥詐風雲2.0論壇」並致詞表示,詐欺犯罪者已大量利用AI主導犯罪趨勢,法務部從法制修正、偵查工具到被害人保護三大面向全面因應,並強調現行法律已針對以AI從事詐欺行爲設有獨立犯罪類型,最重可處7年有期徒刑,較一般詐欺罪刑度大幅提高。黃說,AI確實讓詐騙魔高一尺,但AI也讓道高一丈,盼透過論壇,讓未來道高十丈、百丈。
黃謀信指出,此次論壇主題「AI斥詐風雲」命題精準,既點出問題,也提示解方:問題在於犯罪者已善用AI橫行,解方則在於執法機關同樣須以AI加以抑制。他說明,法務部在打詐工作中主要負責「執法面向」,核心任務分爲兩大塊,一是追緝犯罪,二是保護被害人。
在法制層面,黃謀信說明,現行刑法針對利用AI從事詐欺犯罪,已設立獨立犯罪類型,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相較於一般詐欺罪的5年以下,刑度明顯加重。打詐專法更進一步規定,若以AI手段詐欺,可再加重刑責。他強調,國家在法制面已針對AI犯罪進行多項修法,賦予執法機關更充足的工具。
在偵查實務上,黃謀信透露,法務部已大量導入AI技術輔助偵查工作。在案件前端,檢察機關透過AI建立相關資料庫,一旦輸入被告資料,即可迅速釐清共犯結構、進行溯源追查;案件進行中,AI也被廣泛用於破解、分析及金流查緝。在偵查末端,檢察官亦藉助AI一鍵生成案件摘要與相關附表,節省大量行政作業時間,得以將心力集中於溯源追查與金流清查等核心工作。
在被害人保護方面,黃謀信坦言,這是目前打詐工作仍需持續加強的環節。今年甫完成修正的打詐專法,已將被告是否賠償被害人損害納入減刑條件,僅有自白而未賠償者,不得享有減刑優待;此外,新法也加入「禁奢條款」,規定若被告犯罪後未賠償被害人、卻仍過着奢華生活,量刑時須另行處理。他強調,透過這些修法,目標是讓被害人的損害能夠獲得更實質的填補。
黃謀信最後以「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作結,表示他相信AI在打詐上能夠發揮比犯罪者更大的力量,並喊話期許未來能做到「道高十丈、百丈」,讓詐欺犯罪真正受到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