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經近一年研議 P2P 網路借貸平臺公會通過自律規範

P2P網路借貸平臺公會在去年4月成立後,金管會積極輔導業者訂定自律規範,過程中曾召集銀行公會與網路借貸業者直接進行溝通,經過將近一年的研議,公會終於在上週三(15日)通過自律規範。

針對先前出問題的平臺態樣,網路借貸平臺公會研擬更嚴格的自律要求,明定網路借貸平臺應謹守資訊媒合的角色,其中,增訂包括不得自行與出借方約定借貸或轉讓利率、也不得承諾保本保息,避免業者重蹈覆轍甚至誤踩銀行法紅線。

由於P2P先前發生過imB事件,引發軒然大波。P2P網路借貸平臺公會理事長黃智康指出,先前出問題的平臺,幾乎都逾越了資訊媒合的角色,像是會自行和出借方約定利率,並且大多有保本的機制。

這種情況如同以往房仲行業剛開始沒有規範時,會有人打壓賣方的價格,同時對買方擡高賣價,待明顯價差出現之後,就找人頭去跟賣方買屋,再由人頭高價賣給真的買方,在中間上下其手謀取高額利潤。

此外,自律規範中也要求平臺不可向出借人提供擔保或者承諾任何比例的保本保息,以免像對岸業者因爲向投資人保證,結果損及自身財務,進而引發爆雷。

同時網路借貸平臺公會也通過了第三方查覈作業原則,原因是爲了避免假標等問題,金管會要求業者必須提出律師、會計師等專業第三方的查覈報告。黃智康指出,先前報告的查覈方式五花八門,變成每人一把號,各吹各的調,現在有了統一作業方式之後,就可避免業者規避查覈重點。

網路借貸平臺公會表示,房仲業者當年也是歷經摸索,才建立規範走上軌道,相信透過與金管會的有效溝通,很快能建立市場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