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眼集/為關稅棄守食安 政院本末倒置

立委楊瓊瓔拿發芽馬鈴薯上臺質詢,並提到,發芽馬鈴薯因含有龍葵鹼,長期以來「絕對禁止進入食品鏈」,因貿易協定開放帶芽馬鈴薯來臺,若被製成切片馬鈴薯,如薯片、薯條等,民衆恐難以分辨。記者林琮恩/攝影

臺美貿易協定(ART)今年二月簽署,行政院大張旗鼓地吹捧我國獲百分之十五稅率及二三二最惠國待遇,卻又默默地開放多項長年禁止的美國疑慮農畜產品,含有瘦肉精的美牛內臟如此,就連帶有神經毒素「龍葵鹼」的發芽馬鈴薯竟也可銷至臺灣,民進黨在野時強調「零檢出」,執政後卻一再棄守食安底線。

多年來禁止美國牛肝、腎輸臺,因此未訂出萊劑標準,形同要求「不得檢出」,因應美國壓力,行政院經貿辦談判後,宣佈前述美牛內臟可供進口,且萊劑標準不再要求零檢出,而是「對齊國際標準」,將採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標準,牛肝、腎萊劑殘留容許值,達○點○四、○點○九ppm,形同大幅放寬食安門檻,用民衆健康換取關稅優惠。

但這些食安讓步,政府在第一時間均未對國人明確說明,直到上月底美國貿易代表署發佈「二○二六年各國貿易評估報告」揭露多項ART內容,國人這才知政府妥協讓步,發芽的美國馬鈴薯仍可輸臺,只要「剔除」發芽部分,便可製成各項加工食品,儘管食藥署堅稱,秉持二○○ppm檢驗規定,仍令不少民衆惶惶不安。

儘管農業部、衛福部信誓旦旦嚴格把關,但衆多消費者仍多有疑慮,自己採購馬鈴薯時,可嚴審外觀是否發芽,但在外面享用薯片、薯條、薯餅、薯泥蛋餅、馬鈴薯咖哩等國人喜歡的餐點時,卻可能心驚膽跳,因爲難以確定其原料是否爲帶芽馬鈴薯。

行政院高層赴美談判,回臺大加吹噓,卻罔顧國人基本食安權益,而且還秘而不宣,面對門戶洞開的食安破口,民衆恐怕只能自求多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