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擴大法律扶助 中高齡、身心障勞工生活費延長至9個月
勞動部日前預告修正「勞資爭議法律及生活費用扶助辦法」,將擴大法律扶助範圍,包括將「勞資調解成立後,僱主未履行調解內容而聲請保全或強制執行」、「勞工作爲反訴被告之爭議」納入訴訟代理及必要費用扶助範圍,同時延長中高齡、高齡與身心障礙勞工必要生活費用扶助天數。記者葉冠妤/攝影
勞動部日前預告修正「勞資爭議法律及生活費用扶助辦法」,將擴大法律扶助範圍,包括將「勞資調解成立後,僱主未履行調解內容而聲請保全或強制執行」、「勞工作爲反訴被告之爭議」納入訴訟代理及必要費用扶助範圍,同時將中高齡、高齡與身心障礙勞工必要生活費用扶助期間從現行的180天延長至270天,充分保障經濟較弱勢勞工權益。勞動部官員說,前兩項預計明年元月起上路,第三項則有望今年下半年實施。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司長王厚偉說,扶助辦法多次修正,包括2019年底將勞工申請勞動調解、工會集體訴訟納入法律扶助範圍;2021年擴大扶助勞動訴訟所生的鑑定費、執行費及證人費或經法院裁定須支出的必要費用等,去年再進一步將積欠工資爭議納入訴訟代理及必要費用扶助範圍,有助於勞工透過司法途徑爭取勞動權益。而據統計,勞動部自2009年起與法律扶助基金會合作至今年1月止,已提供逾3萬7千位勞工訴訟扶助,協助勞工爭取102億元勞動權益。
王厚偉說,本次擴大將經勞動主管機關調解成立後,僱主卻未履行調解內容之勞資爭議納入訴訟扶助範圍,主要是考量調解成立後,少數僱主不願意履行,勞工須進行保全或強制執行聲請程序,一般勞工恐因不諳專業法律術語或法院作業程序,導致多次往返法院耗費相當人力與時間成本,甚至影響權益,因此需要律師從旁協助,因此本次擴大納入律師代理及勞動事件必要費用扶助範圍,預估1年可新增100件。
王厚偉說,第二種類型爲實務上常出現勞工向僱主提起訴訟後,反遭僱主提起反訴請求損害賠償,因此這次修正一併放寬將勞工作爲反訴被告的爭議態樣納入扶助範圍,更完整維護勞工應有權益。他指出,前兩項調整措施,預計明年上路。
至於第三類,則是延長中高齡、高齡與身心障礙勞工必要生活費用扶助時間,從原本的180天延長至270天。王厚偉說,現在訴訟時間雖然已經縮短,但半年可能還是不夠,且目前申請生活費用扶助的勞工裡,有6、7成都是中高齡以上,考量他們較不易在短期間內再度穩定就業,所以特別針對中高齡、高齡及身心障礙勞工延長,讓他們能在訴訟期間維持生活安定。這項修正則有機會在今年下半年就先實施。
王厚偉提醒,勞工如果有訴訟代理扶助或訴訟必要費用的申請需求,可撥打法扶基金會全國服務專線412-8518(市話可直撥;手機請加02)洽詢,講明要參加勞動部的輔助專案;如果想了解勞動事件處理期間必要生活費用相關扶助申請,可撥打勞動部專線02-89956866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