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80歲老媽媽殺癱瘓兒 賴清德農曆年前批示特赦
▲總統賴清德。(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陶本和/臺北報導
有關一位臺北近80歲的老媽媽,殺死自己因腦膜炎引發肺炎、小兒麻痹導致癱瘓在牀的兒子,法官建請總統賴清德「特赦」。對此,在農曆年前,總統賴清德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第40條及《赦免法》第3條前段規定,批示同意特赦八旬婦人林劉龍子,免除發監執行。
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林劉龍子長年照料極重度身心障礙之子,承擔照護責任逾五十年。112年間,其本人確診新冠肺炎,身心狀況急遽惡化,在面臨年老力衰無力照料重障兒的高壓處境下,最終釀成無可挽回的家庭悲劇。經司法審理,臺北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6月,全案已於115年1月16日定讞。
郭雅慧指出,本案引發社會高度關注與廣泛同情,審理法院及多位立法委員均建請總統衡酌特赦;《赦免法》主管機關法務部亦認爲,綜合本案情節,已無實際執行刑罰之必要。總統在審慎考量案件法律要件、犯罪動機與整體情狀後,認爲林劉龍子雖涉犯重大罪名,但其行爲系長期照顧重擔下的極端悲劇,情堪憫恕,決定對劬勞守護病兒的年邁老母採取「免刑不免罪」之特赦方式,以迴應個案人道處境,也彰顯政府對司法困境的補位機制。
此案自審理以來,社會各界高度關注,許多民衆從中看見的是長期處於社會底層、承擔沉重照顧責任的可憐人處境,林劉龍子50年來獨力照顧極重度身心障礙的孩子,長期與社會隔絕,晚年又因病倒下,在長照體系未能即時承接的縫隙,最終釀成令人心碎的家庭悲劇,第一時間社會與立委、議員們提起建議,應該考慮赦免其入監服刑的可能。
據瞭解,總統府第一時間由副秘書長何志偉前往探視、關懷其處境,也轉達總統賴清德的深切關心,惟考慮司法程序仍在進行,低調不曾曝光。
賴清德在瞭解個案狀況之後深感不捨,加上法務部權衡法律要件與人道考量後,決定採取「免刑不免罪」的特赦方式,希望在年節前,讓歷經半世紀照顧重擔的老媽媽,得以安心過年,也提醒社會正視高齡長照悲歌背後的制度責任,政府將持續強化長照支持網絡,避免悲劇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