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前夫!擅自駭進前妻IG改密碼、帳號 下場慘了
臺中一名吳姓男子,與前妻陳女離婚後,疑似因感情糾紛未平,竟在未經同意下,擅自登入前妻的Instagram帳號,不僅偷看對話紀錄,還兩度動手腳。(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中一名吳姓男子,與前妻陳女離婚後,疑似因感情糾紛未平,竟在未經同意下,擅自登入前妻的Instagram帳號,不僅偷看對話紀錄,還兩度動手腳,分別更改密碼與用戶名稱,導致前妻無法登入、帳號也搜尋不到。法院審理後,依無故變更他人電腦設備電磁紀錄罪,判處吳男拘役40日,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吳男與陳女於112年7月離婚。113年4月1日,吳男在某處以手機登入陳女申請的IG帳號,並擅自取得她與他人的對話音檔與紀錄(此部分因逾告訴期不起訴)。更誇張的是,吳男登入後遲遲不登出,同年4月5日,他竟直接重設密碼,讓前妻無法再用原密碼登入。隔了一年,114年4月30日,吳男又擅自更改帳號的用戶名稱,導致他人無法搜尋到該帳號,嚴重干擾前妻使用社羣平臺的權利。
吳男事後辯稱,該帳號是用他的電子郵件註冊,屬「雙方共同管理使用」,更改用戶名稱也沒有造成損害。但法院審理後不採信他的說詞,認爲他僅因擔憂前妻刪除對話紀錄,就擅自變更密碼與帳號名稱,行爲已屬無故變更他人電磁紀錄,並對前妻造成實際損害。
法官審酌,吳男雖在審理中終能坦承犯行,但至今未與前妻達成和解或調解,也未賠償任何損害,考量其犯罪動機、目的、手段、所生損害及犯後態度等情狀,分別就兩次犯行判處拘役30日、20日,合併應執行拘役40日,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