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補一刀」!繼沈慶京之後請求評鑑林俊言:惡檢入人於罪
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俊言在臺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遭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指控將偵訊內容泄露給媒體等,檢評會決議移請新北地檢署爲適當處分;京華城案本月26日宣判,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也認林辦案不公,明上午將前往檢評會請求評鑑林俊言。
民衆黨今發佈柯文哲「追溯惡檢濫權 守護司法防線」公開行程,聲稱將在明天上午09時30分在法務部正門臺階前發表相關談話,隨行人員包括柯文哲京華城案委任律師團鄭深元、陸正義、蕭奕弘3人。
民衆黨聲明表示,2017年司改國是會議結論提及要建立「權責相符」的檢察辦案體系,建立內部監督與外部究責機制,10年後,惡檢卻更明目張膽,視程序正義如具文,顯見現行評鑑機制卻並未發揮追溯與退場機制,成爲惡檢不當行使職權之幫兇。
聲明說,京華城案中檢調以不實「證據」與錯誤法條聲請搜索票,兵分數十路強搜柯文哲住家、辦公室、民衆黨黨部與民衆黨黨工住家;偵查期間,法務部與臺北地檢署更放任偵查大公開,放任不正訊問、不實筆錄誤導視聽、入人於罪。
聲明預告,柯文哲將針對林俊言辦案間押人取供、僞造筆錄等不正訊問,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與刑事訴訟法情事,具狀向「檢察官評鑑委員會」申請檢察官評鑑,期盼評鑑發揮功能追溯檢察官集體犯罪,而非護航國家機器持續迫害人民。
林俊言「前案」是由京華城案被告、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申請評鑑,2026年1月14日檢評會調查後認爲,沈所提的指控雖無法成立,不過,林訊問行爲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勤慎執行職務」的職業義務,依法官法規定將林移請新北地檢署進行職務監督處分。
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俊言。圖/讀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