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案一審下午宣判 京華廣場未來開發備受關注

臺北地方法院26日,一審將宣判前臺北市長柯文哲京華城案,外界關注其任內京華城購物中心改建案「京華廣場」是否受影響。(取自柯文哲臉書/孫敬臺北傳真)

前臺北市長柯文哲京華城案,臺北地方法院26日下午2時30分將宣判一審結果,外界關注京華城購物中心改建案「京華廣場」是否受影響。北市建管處迴應,因京華廣場土地遭扣押,不受理施工勘驗;北市都發局則表示,威京集團子公司鼎越開發已送件調整容積率,目前通知補正中,而判決結果是否影響後續開發,都發局強調將視司法判決結果議處。

柯文哲擔任臺北市長任內,都委會於民國109年審理京華廣場一案,110年公告京華城公司依《都市計劃法》向北市府申請容積獎勵,經都委會審議同意以「韌性城市」、「智慧城市」、「宜居城市」等3項貢獻,給予20%容積獎勵。

110年威京集團以44億元取得容積移轉30%,京華廣場法定容積從560%加容積獎勵112%、容積移轉168%後,總容積率達840%。

然而監察院113年1月認定容積獎勵欠缺法源依據,經調查後決議對北市府及都委會、都發局提出糾正案。同年2月都委會迴應,依監察院糾正內容,容積獎勵應依法規、通案都市計劃規定辦理,未來申請人依都市計劃法自行擬定或變更細部計劃涉及新增容積獎勵項目案件,都發局及都委會將不予受理。

至於京華廣場最新施工進度,建管處表示,該案去年4 月辦理建照變更設計,因未檢附文資審查及結構外審相關核備文件,目前通知補正中,現執行地下1、2樓板拆除作業進度約75%,因土地遭扣押,依規定不受理申報勘驗,目前已暫停地上2層以上樓版灌漿作業,最終竣工期限可至122年3月2日。

該基地位於松山區復盛裡八德路四段138號,建物屬鋼骨構造,樓高約84.6公尺,於112年2月3日申報開工,建照內容包含地上19層、地下7層之1幢4棟建築物,工程造價約55億8925萬元。

都發局則指出,鼎越掛件資料變更總容積率由840%調整爲728%,該案建照變更設計目前通知補正中;都市設計審議掛件部分,已於114年10月22日及12月5日再次函請鼎越補正圖說以辦理後續變更設計程序,但鼎越尚未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