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必須」來自於人性

AI示意圖。 路透

「好雨知時節,當春乃發生;隨風潛入夜,潤物細無聲」。初春枝頭新綠點點、細雨時落時歇,年復一年滋養大地。然而,在人聲鼎沸的世界裡,AI浪潮卻正以截然不同的姿態席捲而來,大張旗鼓地重塑我們的生活樣貌。

自工業革命以來,科技發展大幅提升了土地、勞動、資本與企業家精神等生產要素的運用效率,推動人類生產力高速躍進,「科技,始終來自於人性」也因此成爲我們長久以來的信念。但當AI以倍速進化,並逐步具備自主學習能力的今日,我們更應清楚指出:「科技,不僅來自於人性,更『必須』來自於人性」。

臺灣《人工智慧基本法》今年初正式上路。不僅爲AI發展建立秩序,更在冰冷的程式碼與演算法中,標示出一個核心原則─「以人爲本」。

科技愈進步,爲什麼反而更需要強調「人」?

「水能載舟,亦能覆舟」,AI既能創造繁榮,當然也可能反噬文明。誠如數千年前大禹治水一般,關鍵不在防堵,而是「疏導」與「治理」。

一旦失去節制,代價往往沉重,幾年前震驚全球的「荷蘭育兒津貼醜聞」,便是一個血淋淋的警世寓言。當地稅務機關爲打擊社福詐欺,引入AI系統自動標示可疑家庭;結果,這套欠缺人爲同理心介入的系統,使大量僅有程序瑕疵(如漏填簽名),甚至因演算法潛在族羣偏見(弱勢羣體或移民)而被誤判詐欺的無辜家庭,陷入長期經濟與精神困境,影響多達2.6萬戶。

AI只看得到「異常數據」,卻無法理解數據背後一個個苦苦掙扎的家庭。這場被稱爲「國家機器摧毀人民」的悲劇,導致許多家庭破產、骨肉分離,甚至引發當時的荷蘭內閣總辭。這深刻提醒我們:當道德判斷被完全外包給冰冷機器時,我們或將失去「人之所以爲人」的可貴人性。

所幸,仍有企業選擇堅守「以人爲本」的價值底線。

例如開發出「Claude」模型的Anthropic,主張「合憲AI」(Constitutional AI),即便面對美國國防部的龐大資源與壓力,仍明確拒絕將其技術應用於自動武器開發與國內監控系統,劃出不可逾越的倫理界線。百年企業IBM在人臉辨識技術最具商機之際,主動退出市場,只因內部研究發現,其可能存在種族與性別偏見,進而嚴重侵犯基本人權。

其後,亞馬遜(Amazon)與微軟(Microsoft)等企業也相繼限制,或暫停相關技術在執法領域的應用,轉而強調「負責任的AI」。歐盟更在2024年通過《AI法案》,限制高風險應用,特別嚴禁在公共場所的大規模監控。

在鉅額利益與現實壓力下,這些選擇顯得格外珍貴─具體展現了數位時代的「企業倫理」:有所爲,也有所不爲。

《論語》有云:「人能弘道,非道弘人。」科技再進步,創造與運用科技的終究是「人」。AI再強大,依然只是「器」,是工具、而非主宰。若一味追求算力與效率,卻忽視人性尊嚴與倫理底線,科技終會反噬人類社會。

《人工智慧基本法》的上路,是國家以法律建立的外在規範;但法律永遠只是最低標準。真正的「以人爲本」,不僅來自他律,更有賴於每一位開發者、經營者與使用者的自律與自覺。

《中庸》裡提到:「萬物並育而不相害,道並行而不相悖」。科技與人文,從來就不是零和遊戲。科技可以改變世界,但唯有人性,才能決定世界要變成什麼樣子。

(作者是信義房屋創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