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後教學鐘點費 北市爭取調高
國小校長反映,老師於課後從事教學工作,鐘點費僅有400元,「加班領得比較少」不合邏輯。(本報資料照片)
教育部宣佈調增公立高中以下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20%,調整後國小每節調升至405元,但有國小校長反映,導師課後教學的費用仍未調整,鐘點費僅400元,「加班還領得比較少」,顯得制度不合邏輯。臺北市教育局迴應,課後學習扶助的鐘點費多由中央補助,已向中央爭取調升;課後照顧涉及全國一致性,已向教育部反映。
教育部於114年12月31日宣佈調整教師待遇,包括高中以下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調增20%,並回溯自114年9月1日起生效,調整後國小從336元調至405元、國中從378元調高至455元、高中由420元調升至505元。
但有北市國小校長反映,國中小的學習扶助費用依然停滯不前,國小爲400元、國中則是450元,國小的課後照顧也仍維持400元,皆未調增,老師於課後從事教學工作還領得比較少,顯得制度不合邏輯;導師希望的不只是調漲,而是建立「制度性結構」,建議應一併調整學習扶助、課後照顧及寒暑假期間的鐘點費。
教育局主秘鍾德馨指出,學習扶助與課後照顧不同,學習扶助具有明確的教學行爲,可能安排在課間或是課後,鐘點費約70%以上由教育部補助,其餘則由地方教育局負擔;課後照顧通常在放學後,偏向「托育」性質,且採「使用者付費」,鐘點費由家長負擔。
教育局說明,公立課後照顧服務班收費基準是依教育部「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規定,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規定計算方式訂定,並以規定額度爲上限。北市已依上述中央所訂母法規定,將鐘點費訂定至法定上限,因此在中央尚未修正母法前,相關鐘點費調整尚無法源依據,因此仍無法調整。
教育局表示,但會持續向中央反映,未來如中央法規修正,將配合檢討相關規定,由於採「使用者付費」,也會審慎評估整體影響,以兼顧學生照顧品質、家長負擔及教育人員權益。
針對學習扶助部分,教育局會向中央爭取補助,若中央補助不足,會評估使用自有經費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