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行經成大醫院旁路樹突倒塌 車被壓壞法院判成大醫得賠7萬
劉姓男子開車行經臺南市東區東豐路,成功大學附設醫院負責養護的路樹突然倒塌,剛好壓在劉的車上;劉原本要將車輛出售,價值因此減損7萬元,加上修車時無車可用的交通費、鑑定費等,向成大醫院提告求償,臺南地院臺南簡易庭判決成大醫院要賠77340元。可上訴。
劉姓男子主張,前年6月29日中午12時許,他開車行經臺南市東區東豐路,成大醫院負責養護的路樹突然倒塌,壓損他的車輛,導致車輛交易價值減損7萬元、鑑定費6000元、無車可用期間交通費2745元、因維修車輛請假薪資損失5000元等,合計求償83745元。
成大醫院指出,事發當日並無颱風或劇烈強降雨等天氣不佳情形,僅有上午10時至下午3時許,最大瞬間風速略有較高,醫院無從預測在風和日麗的中午,路樹爲何會突然倒塌;若因突然風大而致樹倒,此非醫院所能事先預見與防範,不可歸咎於管理疏失。
成大醫院表示,平日有總務室環管組人員定期進行院區周圍路樹巡檢、修枝與病蟲害等例行性工作,院區外圍若有大型或高空樹木需要修剪、移除等作業,也有不定期委請廠商處理,已善盡維護管理職責;縱認醫院管理有疏失,與劉的車輛相關損失亦無因果關係。
法院調查,依據成大醫院提出院區外圍樹木修剪、巡檢、移除統計表,資料顯示在本件事故發生前,就東豐路區段巡檢日期爲同年1月24日、3月27日、4月30日移除液養槽鳳凰木,之後至6月29日即本件事故發生當日移除路倒鳳凰木1棵。
法院認爲,成大醫院雖辯稱路樹倒塌乃不可抗力因素,並提出中央氣象局資料爲憑,惟當日最大風速僅爲上午10時的每秒5公尺,且該路段路樹林立,卻僅有該路樹倒塌,自難據此推論路樹僅因當時強力陣風即生倒塌情況。
法院指出,成大醫院就路樹健康狀況維護及是否可能因天災或其他事故傾倒等事項,應未具通常應有安全狀態,對事故發生顯有過失,且其過失與車輛損壞結果間具有相當因果關係,堪以認定。
法院表示,依據高雄市汽車商業同業公會鑑定報告,車輛正常狀況下出售價值爲80萬元,修復後價值爲73萬元,受有交易價值減損7萬元,報告以實際檢查車況爲判斷基準,且無事證顯示與兩造有何利害關係或爲不實鑑定理由,應屬可採;鑑定費6000元,應由成大醫院負擔。
法院審酌,車輛價值減損7萬元、劉因車輛毀損而無車可用,搭乘計程車代步,受有交通費2745元損失,並提出計程車乘車證明爲憑,以車輛修繕時間2周來看,僅能准許1340元,加上鑑定費,可向成大醫院求償77340元;至於薪資損失,因未提出證據證明爲事實,此部分請求則屬無據。
劉姓男子開車行經臺南市東區東豐路,成功大學附設醫院負責養護的路樹突然倒塌,剛好壓在劉的車上。圖/翻攝自Google Ma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