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舍命案藝人李威夫妻判緩刑5年 合議庭判決理由出爐
臺北市精舍蔡姓女會計疑記帳失誤被信衆凌虐致死案,本名王江鎮的精舍負責人王薀判處有期徒刑12年,藝人李威判有期徒刑1年10月,李威妻子簡瑀家有期徒刑1年8月,夫妻2人均宣告緩刑5年,合議庭指出,李威夫妻判緩刑,與家屬和解獲諒解是原因之一。
合議庭指出,王江鎮爲本案宗教團體唯一上師、老師,所有信徒、學生尊王爲神佛般,聽從王的指示而爲,王卻未以理性、合理、尊重方式解決同修間糾紛,糾集信衆以強制、傷害方式進行研討,未注意蔡女的身體健康情狀,致發生死亡嚴重結果。
王江鎮犯後與共犯商議掩飾、說謊,收取手機、刪除對話,嚴重妨害司法偵查,迄法院審理才坦承行爲事實,雖與被害人家屬和解、已履行損害賠償金額,但未依和解協議提出事發經過自白書,依法量刑。
此外,樑碧茵、遊秀鈴、乾子昀、姜芃妤、吳慧珠、李淵源僅依王江鎮指示,未理智、尊重被害人意願而犯強制、傷害行爲,過程中,或出言辱罵、責怪,或徒手強制被害人起身、下跪、磕頭,多次致被害人頭臉、身體、四肢撞擊地面,見被害人倒地無力起身,吳慧珠、李淵源還先後出手拖行、致被害人頭部、身體撞擊地面。
另,吳傍丹、呂莉芳、黃文琪、李宸宇案發當日因其他法務而至現場,但見研討被害人竟仍以在場圍觀、附和、門口看守、協助拿取推車等方式幫助犯罪,也依法判決。
至於李威、簡瑀家獲判緩刑,合議庭說,李威到案後,就當日所見情形盡力誠實陳述,並與簡瑀家和被害家屬和解,也依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獲家屬同意諒解、同意從輕量刑及爲緩刑諭知,因此判李威、簡瑀家緩刑5年。
依檢方起訴,蔡姓女子具會計專長,在精舍內擔任財務組出納,2024年2月下旬起,因王薀認爲蔡女協助計算自己的婚後財產數額有誤、致損失數百萬元,且懷疑蔡女傳染新冠肺給乾子昀,又不願配合出家剃度,因此得罪王薀。
2024年5月起,蔡女在信徒圍繞下被強迫剃頭,每天需做五體投地的「大禮拜」動作400至500次;2024年7月起,蔡女多次遭體罰,蔡女受罰過程王薀的護法、信徒都圍着蔡女,不斷施以指導、並對蔡女施加精神壓力。
2024年7月23日晚間至24日凌晨,王薀在「水月草堂」再命令信徒批鬥蔡女,24日凌晨2時吳慧珠、李淵源將蔡女推回精舍,乾子昀、樑碧茵、遊秀鈴等3名師姐直到上午10點多才通報救護車,致蔡女死亡,法醫相驗,確認死因爲橫紋肌溶解症。
藝人李威。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