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多年遭背叛!人夫控訴好友與妻「上門激戰」、慫恿離婚

桃園一名人夫阿德(化名)與妻子小美(化名)結婚多年,未料小美竟與共同好友阿勇(化名)發展不倫戀,兩人不僅多次上摩鐵激戰,阿勇還大膽到直接上門「討愛」。(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桃園一名人夫阿德(化名)與妻子小美(化名)結婚多年,未料小美竟與共同好友阿勇(化名)發展不倫戀,兩人不僅多次上摩鐵激戰,阿勇還大膽到直接上門「討愛」,甚至慫恿小美離婚。阿德發現後氣炸,一狀告上法院,求償80萬元精神撫慰金。臺北地院審理後,認定阿勇確實侵害配偶權,判賠60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阿德與小美自2015年結婚,婚姻關係原本穩定,但阿勇明知小美是有夫之婦,卻仍大膽介入,兩人自2024年3月起開始密切互動,不僅每天像情侶般傳訊、通話,阿勇甚至主動接送小美上下班,還在等紅燈時激情擁吻,甚至直接殺到小美家中發生關係,「還記得第一次,在晚上12點,妳敲了我家的門,又跨出第二步,我們有了身體的交換」。

更誇張的是,阿勇多次約小美上汽車旅館激戰,甚至讓小美自行購買事後避孕藥,完事後卻搞失聯。阿德發現後,氣得與阿勇對質,但阿勇仍持續與小美聯繫,甚至在2024年8月12日最後一次發生性關係,讓阿德忍無可忍,決定提告求償80萬元。

法庭上,阿勇雖承認與小美髮生關係,但辯稱「是小美主動追求」,且雙方性行爲次數沒那麼多,更否認慫恿離婚。他還強調自己已因這段婚外情與配偶離婚,認爲賠償金額過高,應以30萬元以下爲合理。

但法官審理後發現,阿勇與小美的對話紀錄明確顯示兩人關係親密,且阿勇確實多次主動發生性行爲,甚至直接到小美家中「討愛」,明顯逾越正常友誼分際,已嚴重侵害阿德的配偶權。

法官考量,阿勇與小美的親密行爲頻繁,且雙方原本是共同出遊的朋友,阿勇的背叛行爲對阿德造成極大精神痛苦,因此判阿勇應賠償6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