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 資源配置依據
由行政院設置的「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其決議影響全國教育經費規模與分配方式,涵蓋學校教學資源配置、偏鄉教育發展、特殊教育支持及校務行政運作等面向,被視爲教育經費決策的重要平臺,也是年度教育預算編列與資源配置的重要依據。
依行政院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設置要點規定,總計有十三至十七名委員,委員任期爲一年。委員會除召集人一人外,其餘成員包括學者專家六至七人、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代表二至五人,以及教育部、財政部、行政院主計總處及國家發展委員會等中央機關代表各一人,依年度議題重點及專業需求進行聘任。其中學者及專家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總數三分之一。
全教會理事長侯俊良表示,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成立的初衷,是確保教育預算的分配能真正貼近教學現場需求,民衆黨立委蔡春綢也說,委員會決定的不是紙上數字,而是教室有沒有資源、偏鄉能不能留住老師、特教學生能不能得到支持、學校行政能不能正常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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