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指Meta、Google、TikTok 澳洲擬向科技巨擘課新聞稅
澳洲政府表示,若Meta、Google、TikTok在自家平臺轉載新聞,卻未付費給澳洲媒體,考慮對這些科技巨擘課徵百分之二點二五「新聞稅」。
澳洲政府提出「新聞議價鼓勵機制」草案,這三家科技巨擘若未與當地媒體協商出付費協議,將對這些公司在澳洲的營收開徵百分之二點二五稅款,稅收將直接撥給本土新聞機構。
澳洲通訊部長威勒絲在記者會表示,「愈來愈多人直接從臉書、TikTok、Google取得新聞,我們相信唯一公平的做法是,大型數位平臺應對辛勤工作的新聞業做出貢獻。這些新聞豐富了平臺的推播內容,帶來營收」。她說,「平臺應該與新聞機構達成協議。若決定不談,將支付更多錢。」威勒絲指出,倘若數位平臺未與新聞機構達成付費協議,百分之二點二五的稅金先交給政府,政府再依記者僱用人數,發放資金給新聞機構。
對於美國總統川普一向反對外國政府向美國科技公司課徵數位服務稅,揚言對推動這類政策的國家徵收關稅。澳洲總理艾班尼斯在同一場記者會說,「我們是主權國家,我的政府將依澳洲的國家利益,做出決策」,「投資於新聞業,攸關民主制度的健全,這件事相當重要,會決定澳洲社會的運作方式」。
擬議法案規定,新聞稅將從七月一日起的新財政年度開始徵收,新稅適用於當地營收超過一點八億美元的公司,企業若付費給本地新聞機構,可減少稅款。
Meta廿八日表示,澳洲新提案是數位服務稅。Google則說,欲透過現有授權合約,支持澳洲新聞業,但反對開徵新聞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