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實習真工作亂象頻傳 每日工時逾10小時

臺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理事長王世欽(中)表示,部分工作場域「以實習之名、行補缺工之實」,導致不少實習內容與學習脫節,呼籲政府檢討現行建教與實習制度。記者黃義書/攝影

學生「假實習、真工作」爭議頻傳,根據臺灣勞工陣線與臺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調查,近七成受訪者曾出現「薪資過低或甚至無薪」情況,且有不少學生反映實習時,每日工時超過十小時,還曾無薪加班、假日出勤,被當作廉價勞工,甚至得繳交高額實習費等,呼籲教育部應檢討現行建教與實習制度。

臺灣勞工陣線與臺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於三月廿六日至四月廿一日進行「你覺得實習是學習,還是勞動?」問卷調查,共回收五五○份有效樣本。調查發現,有七成二的受訪者表示曾有實習相關經驗,其中有近七成受訪者指出「薪資過低或甚至無薪」爲常見情況。

此外,有不少受訪者反映,每日實習工時超過十小時,甚至有無薪加班、假日出勤等情形,還有人被視爲廉價或免費人力使用,從事打掃、組裝或店務等工作,和專業學習無關。

另有受訪者提到須繳交高額實習費,卻有不合理排班、權力壓迫及安全保障不足等問題。

臺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理事長王世欽表示,近年隨着僑生專班人數大幅成長,外籍建教生已成爲多數,然而部分工作場域「以實習之名、行補缺工之實」,導致不少實習內容與學習脫節,出現低薪,甚至無薪,呼籲政府檢討現行建教與實習制度。

臺灣勞工陣線秘書長楊書瑋則說,當前實習樣態日益多元,但政策上仍將其視爲「教育延伸」,忽視了早已存在的勞動事實,學生已具勞動特徵卻未受相應保障,形成制度缺口。

政大法學院副教授林佳和表示,教育部頒行的「專科以上學校產學合作實施辦法」,主要規範課程延伸實習,對與課程無關的實習缺乏規範,形成制度漏洞。建議建立明確的學校、企業與學生三方權責,以及完善的監督與申訴機制。

教育部表示,學校辦理實習須依相關辦法,完成實習機構評估並簽訂契約,明定工時、內容、待遇、保險及爭議處理等事項,並定期辦理實習課程績效評量。若學生在實習期間涉及實際勞務提供,須依勞動相關法令提供合理待遇與實習時數。

至於新南向產學合作國際專班部分,教育部表示,將函請學校轉知廠商,務必提供符合專班人才培育需求的實習課程,並由學校、學生與企業簽訂三方契約,規範實習內容及時數上限,同時透過訪視機制,確保教學品質與學生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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