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越南茶 老茶行認了
臺北市建裕茶行涉以越南茶混充臺灣凍頂烏龍,賣給國際精品茶品牌TWG,檢警二度至臺北一○一TWG專櫃買樣品送驗,確定摻有越南茶;建裕承認混充,檢方考量數量不多,且建裕與新加坡TWG總公司和解,依詐欺取財、就商品原產國虛僞表示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販售假冒食品等罪,處分緩起訴並捐款國庫。
建裕開業一甲子,是老字號茶行。檢警調查,TWG二○二○年十二月至二○二四年六月間,向建裕購買臺灣凍頂烏龍,於新加坡拆裝再出貨給TWG臺灣代理商特威,上架至臺北一○一等百貨公司TWG專櫃販售。
檢警接獲線報,建裕所售臺灣凍頂烏龍茶,涉向南投名間和桃園大溪兩家茶行進購越南茶重新拼配,再透過不知情報關公司向經濟部國貿署申請產地證明「洗產地」,TWG前後共進貨廿七點五公斤。
檢警二○二二年十二月六日、二○二四年一月十八日,兩度前往臺北一○一TWG專櫃購買該凍頂烏龍茶,當下門市人員均告知產地爲臺灣;經送農業部茶及飲料作物改良場進行茶業產地鑑定,兩次檢驗結果均含境外茶。
檢警約談兩家茶行老闆、廠長和總經理,均供稱建裕一開始就知道進的是越南茶;其中陳姓老闆證稱,賣給建裕的茶葉以越南較多,「幾乎沒有臺灣的」,依建裕下訂口味價格,「不可能用臺灣的茶葉做」;另一家茶行沈姓總經理說,同行茶業公會都知道他專門做越南茶進口貿易。兩家茶行都表示,無論樣品、出貨單,都清楚標示原產地爲越南。
報關公司證稱,建裕當初所提供商業發票、裝箱單,都說產地是臺灣,再以此向臺北、新北商會和國貿署申請產地證明,相關審覈資料一切都是按照建裕所述登打。
建裕第二代負責人及經理最終坦承混充茶,檢方命二人及建裕各自捐款國庫五十萬、廿萬、一百萬,予以緩起訴。
本報日前致電查證,建裕人員質疑案件進入司法程序應保密,媒體不應藉由報導「小道消息」得利,不顧本土商家商譽,強調將針對相關報導追究到底,未正面迴應混充茶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