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業者偷排濫倒水肥、廢油泥牟利逾3億 士檢起訴18人
環保工程業者蔡姓男子等近10年非法清運廢棄物,牟利逾3億元,士林地檢署偵結認定28名被告涉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刑法滅證罪,其中起訴18人、緩起訴10人。
起訴指出,十成環保工程公司負責人蔡男,2010年起承攬多家公司截油槽保養工程,將廢油泥清運業務轉包其他未具合法資格的環保工程行處理,至2023年止,至少非法清運廢油泥1萬3000公噸,不法得利2億餘元。
相關業者期間另非法清運水肥、污泥、電解槽廢液,以及各知名飯店百貨產生的水肥、廢棄物,偷排至臺北市大同區迪化污水處理廠,或趁無人注意,在路邊找排水孔洞排廢,不法得利1億餘元。
檢調另查出,洪姓男子清運廢棄物,未依規定向主管機關申報清運紀錄,還命人虛僞填載「本日無啓動」等不實申報。周男則是知悉公司土石堆置場有收受非法清運的泥漿,2023年12月4日在調查人員前往搜索前,已通訊軟體聯繫公司人員,將相關帳冊資料刪除。
檢方認定,蔡男等18人涉嫌觸犯廢棄物清理法「未領有廢棄物清運許可而從事廢棄物清運」、「未依廢棄物處理許可清運廢棄物」、「違反申報義務」及刑法「湮滅關係他人刑事被告案件之證據」等罪,偵結依法起訴。
另考量部分公司將廢棄物交由環保工程業者非法清運,相關公司已分別繳回犯罪所得,積極彌補犯罪損害,認以緩起訴爲適當,諭知緩起訴處分,並依其等情節,命其等及所屬公司應向公庫分別支付100萬元至5000元不等緩起訴處分金。
士林地檢署。記者李隆揆/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