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三廠幹貯標案爆爭議 業者經部遞函陳情

美商合泰(Holtec)不滿臺電審查標準極度不公,19日委任律師郝燮戈前往經濟部遞交陳情函。(圖/柳名耕攝)

攸關核三廠重啓命脈、總預算高達137億元的「室內乾式貯存設施採購案」爆發重大評選不公爭議。參與競標的全球核能設備領導品牌美商合泰(Holtec)因不滿臺電審查標準極度不公、面對質疑避重就輕 ,於19日上午委任律師郝燮戈前往經濟部正式遞交陳情函。

合泰質疑臺電疑似爲特定廠商大開方便之門,將臺灣核安與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置於險境 ,控訴其「護航違規廠商」並罔顧全民核安;合泰表示,身爲全球核能設備大廠,公司不僅擁有本案招擺所要求的最嚴格 ASME N、N3、U 證書及完整品保標準,全球更已交付超過2300套系統。然而,在此次核三幹貯評選中,具備完整國際實績與合法認證的合泰卻慘遭排擠。

反觀得標的NAC團隊之製造商,不僅未取得符合招標要求的美國核管會(NRC)或日本核能管制機關(NRA)核安品保覈准,且在設備安全分析上更存在重大違規。

合泰痛批,這種「棄優良廠商不用,卻保送違規廠商」的荒謬結果,令人完全無法接受;針對臺電於5月17日發佈的澄清聲明 ,合泰認爲其不但無法釋疑,反而暴露出更多護航破綻。

因此合泰提出4大質疑,首先是時間軸不能替代技術審查,「有審查」不等於「審查正確」臺電雖大篇幅說明「不是4天決標」,並稱審標工作小組認定符合資格。

但目前公開說明只有結論、沒有理由 。核安採購不能只叫社會相信「我們有看過」,臺電現在最令人質疑的就是「拿程序背書實質判斷」,應立即提出可驗證的審查摘要,說明得標廠商如何「逐項符合」技術規格與核安要求。

其次是臺電公然否認自家公文,應明確公開「硼酸濃度與安全分析條件」,臺電聲明指「採購規範無可溶性硼濃度不得超過2,000 ppm的要求」,但根據臺電官方發出的釋疑傳真函(材二1141230002號),白紙黑字明訂安全分析計算「不可採用高於2000 ppm之濃度」,但連自家公文都不認,恐是爲了讓原本不符合條件、需要高於2250 ppm以上才能確保安全的 NAC 設備被重新解釋爲合格,明顯蓄意掩護。

第3點在於合泰早已提出異議,指出 NAC 投標文件未依規定由「公司負責人」合法簽章,實爲無效投標,且其實質製造廠缺乏合格的核安品保認證。臺電對此不敢正面回答「有或沒有」,僅以「已成立採購廉政平臺」草草帶過。

但廉政平臺只能處理防弊,不能證明幹貯系統的安全適用性,臺電此舉是企圖把問題從「技術安全」偷換成「有無舞弊」,掩蓋客觀違規事實。

最後則是質疑核三重啓的時程壓力,是否導致壓制異音、降低門檻,合泰指出據悉在本次核三案內部評選中,臺電內部專家與基層並非沒有對 NAC 團隊的技術與品保提出反對聲音。

卻疑似有個人以「配合核三重啓趕進度」爲由,預設兩家皆入選之結果並強行壓制內部異音,甚至讓有利益衝突之特定人蔘與本件標案,完全罔顧應利益迴避之採購基本要求。

合泰強調,臺電有義務向全民說明如何避免「爲趕進度而降低門檻」,並呼籲主管機關介入,強調幹式貯存設施是存放高放射性核廢料的最後防線,更是建立社會大衆對「核三重啓」安全信心的最重要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