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兒童節是怎麼來的 為何日期不同?

更多的國家根據本國的歷史和傳統設定了自己的兒童節。示意圖/ingimage

(德國之聲中文網)「兒童節」的概念首次被提出,是1925年在瑞士日內瓦召開的關於兒童福利的國際會議上,當時來自54個國家的代表通過了一項《日內瓦保護兒童聯合聲明》。之後就有不少國家引入了兒童節。

中國早在民國時期就設立了兒童節。1931年在孔祥熙建立的中華慈幼協濟會倡議下,中華民國行政院在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第五條中規定,4月4日兒童節由有關機關、團體、學校舉行慶祝活動。

二戰之後的1949年11月,國際民主婦女聯合會(IDFF)在莫斯科舉行理事會議,決定以每年的6月1日爲國際兒童節。這個日子背後是一個戰爭屠殺悲劇。

二戰期間,爲了報復納粹黨衛軍上將海德里希在捷克遇刺身亡,德國佔領軍1942年6月10日槍殺了捷克利迪策村(Lidice)所有的成年男性居民170餘人和全部嬰兒,並把婦女和90名兒童押往集中營。選擇6月1日爲兒童節,是爲了悼念利迪策村和全世界所有在二戰中死難的兒童,敦促保障兒童權利。

從1950年開始,蘇聯、東歐以及包括中國在內的許多社會主義國家先後開始慶祝這個節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府於1949年12月宣佈,以「六一國際兒童節」取代1931年民國政府設立的4月4日「中國兒童節」,並規定少年兒童放假一天。在臺灣,4月4日的兒童節則被保留至今,是一個全民國定假日。

由社會主義陣營倡導的「六一國際兒童節」 在冷戰初期並沒有得到西方國家的響應。

1954年9月21日,聯合國第9次全體大會建議各成員國設立一個統一的兒童日,旨在促進兒童權益保護、敦促各國政府承諾向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的工作提供支持。當年的12月14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將11月20日定爲「世界兒童日」(The Universal Children´s Day),但各成員國可以自主選定一天作爲自己的「兒童節」。

聯邦德國於1954年將9月20日正式定爲兒童節,但不是法定假日。東德的兒童節則與當年的東歐社會主義國家一樣,是6月1日;這一天學校不上課,官方一般會組織集體慶祝活動。

1990年代東西德統一後,在兒童節的問題上並沒有硬性統一。西德原有的兒童節,既不是假日,也缺少熱鬧的慶祝,人們向來很少注意。到了2011年,官方纔開始每年9月20日在柏林波茨坦廣場舉辦一場兒童主題的市民節日。而按照東柏林傳統於6月1日在柏林亞歷山大廣場舉辦兒童節慶典,規模則超過前者。

更多的國家根據本國的歷史和傳統設定了自己的兒童節。在印度,兒童節的日子被定在開國總理尼赫魯的生日,也就是每年的11月14日。

在日本和韓國,兒童節是在每年的5月5日,這天也是公衆假日。1948年日本官方設立的5月5日「兒童之日」,也是傳統的「男孩節」,女孩節則另有一天,在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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