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規劃現役軍人職務犯罪將受軍事審判
國防部昨日舉辦臨時記者會,法律司司長沈世偉中將說明軍事審判新制規劃方向。(記者黃迪明攝)
國防部昨日舉行「軍事審判新制規劃說明」記者會,說明修法方向、規劃,未來現役軍人平時如違反效忠國家職責罪章等,將受軍事審判,同時制定軍事法院組織法、軍事檢察署組織法及「軍法官人事條例」,以維持軍法系統在平、戰時能正常運作,達到嚴肅軍紀、保障人權效能。
國防部昨日舉辦臨時記者會,由發言人孫立方少將主持,法律司司長沈世偉中將報告「軍事審判新制規劃說明」。沈司長表示,自民國102年《軍事審判法》修法後,僅戰時審判軍人犯罪的功能。國防部透由內部訓練,借調軍法官至檢察署擔任檢察事務官等方式,保存戰時審判運作種能,以維持軍法系統運作效能,落實軍事審判平戰轉換運作順遂。
在修法規劃上,沈司長指出,未來軍事審判案件限於軍人職務上犯罪爲主,現役軍人平時觸犯如違反效忠國家職責罪章等《陸海空軍刑法》第二編有關之軍事犯罪,將受軍事審判;第三編軍人一般犯罪案件,規劃仍由司法機關辦理。
沈司長進一步表示,國防部爲提升機關獨立性,將另行研訂軍事法院組織法、軍事檢察署組織法,同時將參考法官法制度精神,對於軍法官任免、遷調及評鑑、淘汰等,將研訂「軍法官人事條例」,有別於一般軍人人事制度,以確保公正獨立。
沈司長說明,未來擔任軍事院檢軍法官須具備一定部隊服役經驗或資歷,才能正確掌握軍法案件特性。將通盤檢討修正軍事審判法,研議採行全面強制辯護、廢除階級管轄等。另事實審及法律審救濟、審級制度設計,將徵詢司法機關、專家學者意見妥適規劃,並與社會妥善溝通,爭取國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