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角鏡/偷獵穿山甲 判刑6月

圖/警方提供

基隆鄭姓男子去年六月摸黑闖基隆新山水庫管制區,獵捕一隻二級保育類穿山甲放入機車置物箱帶離,保全發現後報警,一審依野生動物保育法判刑六月,可易科罰金。鄭上訴,辯稱見穿山甲行動緩慢,以爲受傷,想帶回治療卻被查獲,請求輕判;基隆地院合議庭不採信,駁回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