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光前瞻計畫 審計部:規畫不確實
疫後國際觀光客人數變少、區域旅遊競爭激烈,爲此,交通部觀光署二○二一至二○二五年斥資六五億八五○○萬元辦理「觀光前瞻建設計劃」。但審計部決算報告卻指出,觀光署先期規畫作業未盡確實,且未落實審查作業,導致補助計劃審查通過後,因工程用地無法取得,或規畫設計未臻嚴謹,不利達成原定效益。
觀光署「觀光前瞻建設計劃」包含國際魅力景區、區域旅遊品牌、臺鐵車站美學與功能提升等三項分項計劃,盼藉此加強觀光環境基礎建設投資,建構友善的旅遊服務環境。
但審計部決算報告卻指出,經查辦理觀光前瞻計劃先期規畫作業未盡確實,須費時補正財務、修正計劃內容,又因補正資料內容未依規定估算計劃自償經費,延宕執行期程。
決算報告記載,觀光署辦理區域旅遊品牌補助計劃,訂定審查原則及督導考覈機制,但未落實審查作業,導致補助計劃審查通過後,因工程用地無法取得或規劃設計未臻嚴謹,耽延執行進度,二○二一年及二○二二年覈定地方政府申請五十二案補助計劃,其中廿一案已撤銷補助,或未能於執行期限內完工。
對此,觀光署表示,將以「自償經費」方式納入觀光前瞻計劃財務規畫,並於財務計劃修正期間同步研擬「區域旅遊品牌」補助案件申請須知,以及啓動地方政府提案作業暨加速相關審查作業流程,另加強列管補助地方政府辦理案件執行情形,以有效達成計劃執行效益。
另爲避免因用地取得影響計劃推動,觀光署表示,將於地方政府提案時,增列土地使用及建築執照申請等相關規定,並每月檢視各補助案件執行進度,進度落後達一成者,發文催辦,落後達二成者,則請縣市政府首長協助督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