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視董監提名再掀波 審委質疑蹈NCC覆轍
公視董監事提名作業再掀波瀾,八名審查委員要求應先徵詢國會及社會各界意見,再召開審查會議,但遭文化部長李遠回嗆此舉是重返黨政軍控制媒體的年代。審查委員杜聖聰強調,協商並非政治妥協,而是制度運作的必要程序。
杜聖聰舉例,NCC委員補提名因未事先協商遭立院全數否決,導致長期停擺;反觀中選會人事案,行政部門主動與在野黨溝通並納入推薦人選,最終順利通過。兩種做法、兩種結果,爲何公視仍要重蹈NCC覆轍?
依公共電視法規定,公視基金會設董事會,董事十一人至十五人,其中一人爲員工代表;監察人三人至五人。董監事候選人由行政院提名後,送交由立法院依政黨比例推舉十五名社會公正人士組成的審查委員會,經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過選任。
審查委員馬詠睿表示,文化部長李遠似乎不瞭解公視的背景,公共電視作爲使用國家資源的傳播媒體,必須在高度共識下組成董事會,以達到公正客觀。因此,每一屆董監事多讓各政黨推薦名單,且之後須獲得委員三分之二通過,就是不要讓單一政黨的意志阻擋公共媒體發展。
公視董監審查再爆爭議,文化部長李遠昨在臉書強調,董監的產生,完全沒有「依政黨協商產生」的選項。本報資料照片
馬詠睿說,但文化部現在就是一個人、一個黨、一個部,去年底審委勉強過了四人,也已經告知文化部,名單人選要取得各界共識。
馬詠睿指出,本次十人名單中確實找來不少優秀的體育人,但在體育領域中確實表現出衆,不代表其能在董事職務上發揮能力,純粹要審委背書,只能說做不到。
審查委員廖元豪則說,依往例,名單多會先經由各政黨大致協商甚至推薦,再讓文化部做整體考量,即便是鄭麗君擔任文化部長的時代亦是如此,但近期兩次文化部給予的名單均無落實,就像急着推出人選,難道是要審查委員當橡皮圖章。
廖元豪表示,文化部稱公視董監事必須超越黨派,因此不可以政黨協商,但難道單純由執政黨提名單,就有落實超越黨派理念嗎?既然是超越黨派,反而應該徵詢各黨意見,各黨先取得共識,就是取得社會共識,審委只是要求回到過去的溝通模式,否則四月中的審查會應不會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