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諜案究責吳釗燮? 法務部:有證據會偵辦
民衆黨立委黃國昌21日質詢時,關切近日涉入共諜案者,過去是否辦理特殊安全考覈。(Photo by 呂翔禾/臺灣醒報)
「爲何何仁杰牽涉共諜案,在任時從未被依法進行安全考覈?法務部應該說清楚!」民衆黨立委黃國昌21日質詢時質疑,依法這些助理在轉任、在任時都應該辦理特殊安全考覈。法務部調查局長陳立白則迴應,查覈要由用人機關提出,調查局才能被動查覈。法務部長鄭銘謙則說,只要合乎犯罪,檢察官就會調查。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21日邀請法務部、國防部、國安局等部會列席針對「軍事審判專庭(股)之執行現況,並就共諜滲透、機敏泄漏等國安事件及忠誠安全核可機制,提出檢討報告及防制措施」。
吳釗燮未出席引衆怒
本日委員會原本有邀請國安會秘書長吳釗燮列席報告,但吳並未到場,排案的國民黨召委吳宗憲也坦言沒有收到吳釗燮的請假通知,引發民衆黨立委黃國昌及國民黨立委王鴻薇等人不滿,質疑吳釗燮耍官威,應予以譴責。
黃國昌質詢時另關切指出,吳釗燮任外交部長時的助理何仁杰及總統府總統辦公室聘用諮議吳尚雨涉入共諜案,但依據《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公務人員特殊查覈辦法》第5條第一項規定,何仁杰或吳尚雨有無在其出任、再任或轉任時辦理特殊安全考覈?
部長:不干涉個案
法務部調查局長陳白立答詢時表示,何仁杰僅在2016年出任時辦理考覈過1次,其餘轉任時皆無再考覈;而吳尚雨則未辦理過安全考覈。黃國昌大爲不滿,要求調查局應發函給相關單位追究責任。陳白立則表示,查覈要由用人機關提出,調查局才能被動查覈。
「在《國安法》中,針對泄漏國家機密有無處罰過失犯?」黃國昌舉例說,例如吳釗燮的助理涉及共諜,他應該注意卻沒注意,進而導致國家機密遭到泄漏,吳釗燮是否需要被究責?但對此,法務部長鄭銘謙僅迴應說任何人只要涉及共諜,是有犯罪嫌疑,檢察官都會依法來偵辦,但他不會干涉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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