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務公司澄清「七接碼頭工程」無圖利  計劃均覈定在案

▲臺灣港務公司。(示意圖/臺灣港務公司提供)

記者周湘芸/臺北報導

高雄港洲際液化天然氣接收站(七接)碼頭工程,由東丕營造與馬來西亞商金務大工程公司,以255億元承攬碼頭與聯絡道路工程,遭檢舉施工有多項異常。臺灣港務公司今表示,相關計劃均覈定在案,並無違約及圖利,將配合調查。

港務公司表示,經查此工程整體施工計劃及沉箱製作施工計劃均已依契約規定,經承包商提送、監造單位審查、高雄港務分公司正式覈定在案,尚無所稱「未經申請」、「違約施作」或「圖利」情事。

港務公司指出,「高雄港洲際液化天然氣接收站建港工程」之「碼頭及聯絡道路(橋)工程」爲國家重大能源基礎建設,攸關大林發電廠燃氣機組供氣及南部地區能源穩定供應,於去年5月8日公告招標,6月27日決標,並督促廠商於8月15日開工,以最嚴謹標準執行契約管理及監督。

港務公司表示,工程契約特別條款提到「…沉箱製作場地原則上利用 A6旁水域建置施工碼頭及施工場地進行沉箱製作,承包商得按自身施工能力及施工方式,自行規劃設置沉箱製作場地進行沉箱製作」及「沉箱拖安放….承包商應視自身之施工及機具作業能力調整施工作業方式…,並納入施工計劃內,並於工程司審覈通過後據以執行。…」。

港務公司指出,東丕依據自身施工能力進行規劃,分別預定在高雄港A6施工碼頭採取浮沉臺船海上工法生產69座沉箱;另爲加速沉箱製作,規劃於臺北港N9施工碼頭生產30座沉箱,其所提「整體施工計劃」及「沉箱製作施工計劃」皆已包含「沉箱製作」及「沉箱拖放」規劃,並經臺灣世曦公司審查同意及高雄港務分公司覈定在案。

港務公司表示,此工程屬港務公司代辦中油公司工程,東丕公司依據契約規定所研擬相關施工計劃,其中包括使用高雄港及臺北港港區水域及陸域地作爲施工場域,若同時使用高雄港及臺北港陸域和水域土地,均須向港務公司簽訂租約並繳納相關租金。

港務公司指出,此工程截至今年4月1日預訂進度6.7712%,整體實際進度6.8346%,進度超前0.06340%,無延宕情形;至於此工程施工機具是否足夠,高雄港務分公司將隨時檢視施工進度,並請施工廠商依契約規定提出相關因應作爲。

港務公司強調,高雄分公司將全力配合並尊重相關調查,配合主管機關辦理調查與查覈作業;並本於依法行政、資訊透明態度,提供必要資料與說明,確保程序公正、事實釐清,以維護各方權益及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