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分居「名下多2人」 妻揪出10年婚外情傻眼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北部一名人妻控訴,丈夫阿強(化名)在分居期間與女子小美(化名)發生婚外情,甚至認領、扶養與小美所生的2名孩子,讓她無法接受,憤而決定向小美提告求償100萬元。雖然小美自認沒有做出侵害人妻配偶權的行爲,但並未獲得法官採信,日前仍被判處應賠償人妻30萬元較爲適當。
▲人妻發現阿強在離婚之前,就與小美髮展出不正當男女關係,而且交往時間長達10年。(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人妻在判決書中主張,她和丈夫婚後因個性不合協議分居,分居期間仍會一起出遊,互動和一般夫妻相同,直到2024年丈夫提出離婚,她才知道小美的存在,而且2人的婚外情已經發展長達10年,丈夫還認領、扶養與小美所生的2名孩子,她自認配偶權受到侵害,因而決定向小美提告求償100萬元。
小美則辯稱,人妻和阿強只是爲了生育才會結婚,並無感情基礎,婚後口角紛爭不斷,並從協議分居開始,就互不干涉對方的私生活領域,人妻和阿強只是名義上的配偶,全無夫妻之實,應當算不上侵害配偶權;退一步而言,縱使構成侵害配偶權,程度應該也很輕微。
不過,法官認爲,縱使夫妻感情出現破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配偶雙方仍負有修補維繫婚姻共同生活圓滿安全及幸福並恪守婚姻忠誠的義務,小美卻在明知阿強尚未離婚的狀況下,與對方發生性行爲,此舉顯然已經對人妻的權益造成侵害,最終仍判小美應賠償人妻30萬元較爲適當,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