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數大專學雜費漲不到

教育部公佈一一五學年度大專校院學雜費基本調幅,依照固定公式覈算後爲百分之○點六二,若以私立大學文學院一年學雜費十萬元爲例,大約可調漲六二○元。

不過大學端指出,教育部今年設有一條但書,只要是有受領「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精進校務經營計劃」補助學校,學雜費均不得調漲,受領學校估超過百間,學雜費調幅恐是「看得到、漲不到」。

根據教育部最新公告,一一五學年度學雜費收費基準調整幅度爲百分之○點六二,較去年百分之○點七略減,若以私立大學文學院一年學雜費約新臺幣十萬元計算,若獲准調漲,一年約可多收六二○元,相當於每學期三一○元。

但教育部去年九月向行政院爭取到特別預算,在「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下「強化高教人才培育」項目獲配二百億元,其中六十五億元將用於精進大專校院校務經營,預估可照顧九十一萬名學生,但獲得補助學校一一四年到一一六年學年度不能調漲學雜費。

大學端表示,教育部近日發函給大學已將此列爲但書,受領「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精進校務經營計劃」補助學校不得調漲日間學制學雜費,若違反,學校不僅要繳回補助經費,並依情節輕重,停止計劃後續補助。

大學端無奈表示,由於學校已經領了錢,「基本上只能認了。」且受領補助的學校非常多,恐怕沒有任何一間學校符合調升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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