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入侵部隊!8軍團醫務兵營區吸喪屍煙彈 判刑遭勒令退伍
8軍團醫務兵營區吸喪屍煙彈,遭勒令退伍法辦。(中時資料庫)
陸軍第8軍團第四支援指揮部蔡姓醫務兵,在放假期間向藥頭購買被稱爲喪屍煙彈的第二級毒品依託咪酯6顆,趁收假時躲避安檢帶回營區,結果在營區進行例行安全檢查時,遭單位查獲,經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後起訴,法官審理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判處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
根據判決書,蔡員在112年10月入伍,於陸軍第八軍團第四地區支援指揮部衛生營擔任上兵醫務兵,卻在於114年5月21日下午,以每顆新臺幣3,000元,且買五送一之價格,向營外藥頭購買含有第二級毒品依託咪酯之煙彈6顆。
雙方約定在高雄市大社區某處大樓面交後,蔡員偷偷趁收假時,躲避安檢帶回營內吸食。該單位在5月22日下午在寢室內進行安全檢查時,蔡員自行將放置在個人隨身包包內之電子煙主機、含有依託咪酯成分煙彈3顆、已使用之空煙彈2顆拿出,交給安檢人員,部隊長官才得知竟然營內遭到毒品入侵。
部隊當場通知憲兵隊,蔡員配合憲兵隊調查採取尿液送驗,驗出喪屍煙彈陽性反應,立刻移送橋頭地檢署偵查後起訴。
法官調查後認定,蔡員明知依託咪酯屬戕害身心之毒品,竟無視國家杜絕毒品犯罪禁令而非法持有之,助長毒品氾濫之風,對毒品流通及社會治安造成潛在威脅,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判處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並遭勒令退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