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春捲挨罰144萬!一票喊「攤商會活不下去」 他大膽推測:想太多
▲高雄毒春捲,市府出手重罰144萬。(圖/記者賴文萱翻攝)
記者周亭瑋/綜合報導
高雄市正義市場內40年春捲老店近日爆發大規模食物中毒,受害人數已達157人,高雄市衛生局目前累計裁罰144萬元。由於罰鍰金額不低,加上後續可能面臨的高額民事賠償,網上出現部分同情聲浪,擔心攤商會因此傾家蕩產、活不下去。然而,這番同情論調隨即遭到大批網友反駁,更有知情人爆料許多市場老店的驚人財力,直言「根本是沒錢的在替有錢的擔心!」
一票人憂「罰144萬活不下去?」 他吐槽:想太多
一名網友在Threads發文提到,「看到攤販被罰144萬,很多人說他們會活不下去,只能說想太多了。」他接着表示,該老店在市場經營40年且免開發票,面對衛生局稽查時甚至態度強硬、囂張,顯見他們底氣十足。
原PO大膽推測,衛生局稽查人員的年薪加總乘上10倍,恐怕都沒這對老夫妻的資產多,他們甚至可能是擁有多間透天店面的「隱形富豪」,呼籲大衆別太瞧不起這些傳統攤商的經濟實力。
網友共鳴:菜販隨手掏6本檔案夾「全是房子」
這番言論吸引超過1.1萬人按贊,網友們紛紛迴應,「臺灣奇特現象,沒錢的總是在替有錢的擔心」、「我認識賣菜的在蛋黃區有5棟透天,穿很隨便卻一堆人同情他」、「能在正義市場存活40年,財力真的不是普通人」、「有人去菜販家簽約,他檔案夾一開裡面是6棟房子,我真的嚇到」、「對衛生局嗆停業損失誰負責的人,背景一定不簡單」、「這嘴臉就是傲慢,別人的死活關他屁事」。
▲受害人數已達157人。(圖/記者吳世龍攝)
157人就醫求償堪慮!若業者「兩手一攤」恐無門
雖然業者資產引發討論,但受害者的權益保障卻浮現危機。議員陳慧文指出,該攤販經營40年卻無公司登記,也未投保「產品責任險」,未來受害民衆的求償之路恐相當艱辛。
依《食安法》規定,若消費者不易證明損害額,每人可請求500元至30萬元賠償,以157人計算,業者最高可能面臨4710萬元的賠償金,但若業者拒絕賠付,受害者恐怕求償無門。
食安法漏洞?經發局:加強宣導公有市場投保
由於《食安法》目前未強制要求「未具商業登記」的攤商投保產品責任險,這類民有市場的食安意外成了法律邊緣。高雄市經發局對此迴應,未來將加強宣導,並計劃將產品責任險納入公有市場攤位的契約中,同時會持續配合食安聯合小組巡查,避免類似「毒春捲」事件再次上演,以提升整體市場的食物衛生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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