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安新破口!慢車酒駕 暴增6成4

警政署統計,去年汽、機車酒駕件數下降,慢車酒駕與拒測卻大增,慢車酒駕數更佔酒駕違規兩成一,酒駕零容忍政策出現破口。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記者林俊良/攝影

臺灣取締酒駕多年,警政署統計,去年警取締酒駕違規件數爲五萬六三○三件,其中汽、機車酒駕及拒測件數爲近三年最少,但慢車酒駕與拒測件數卻是近三年最高,尤其慢車酒駕件數較前年暴增六成四。警方指出,民衆怕被抓酒駕,改以自行車代步,但慢車酒駕除違規,也有自摔、撞人或蛇行釀車禍的危險,慢車酒駕漸成爲政策破口。

酒測超標 單車也算酒駕

上個月,臺中市有女子騎自行車上路,警方攔查,酒測值超標,她才驚覺「騎腳踏車也算酒駕」;高雄也曾查獲男子喝下五瓶米酒後騎腳踏車,酒測值達一點八六毫克,員警當場開單;臺北市北投日前有男子騎微型電動二輪車,因未開大燈遭攔,意外查出酒測值爲一點一六毫克,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臺北市黃姓交通警官指出,不少民衆仍以爲只要不是開車、騎機車,就不算酒駕;其實,包括來臺旅遊的外籍人士或移工,喝完酒就騎乘共享單車,也會被取締,從自行車到微型電動二輪車,慢車酒駕已不是灰色地帶,是警方已持續取締、甚至移送的違法行爲。

動力工具 涉公共危險罪

警政署指出,「慢車」包含自行車、電動自行車、微型電動二輪車、電動滑板車等,自行車若沒有動力工具,就沒有公共危險罪問題,但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一五毫克以上,可處一千兩百元至兩千四百元罰鍰;若拒絕酒測,罰鍰將加倍至四千八百元;如果騎的是電動自行車等「動力工具」,酒測值過高則可能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

過去取締酒駕多集中在汽、機車駕駛,去年含慢車的全部取締酒駕件數較前年微增百分之一點二五,其中酒駕肇事死亡人數一四三人,相較五年前已減少一六八人。隨政策實行日久,多數民衆已有喝酒不開車觀念,但部分民衆卻選擇以慢車當成迴避酒駕取締的工具。

慢車拒測 去年逾4千件

據統計,慢車酒駕去年達一萬二○九五件,年增四七五八件,暴增六成四,佔整體酒駕違規比率二成一,等於每五件酒駕就有一件是慢車。慢車不只酒駕件數大增,拒測也成爲新破口,去年酒駕拒測共八六三一件,其中慢車拒測四○四六件,佔拒測件數四成六,是汽、機、慢三類車種中最多,且較前年再增一一五四件,年增三成九。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慢車酒測超標最多罰兩千四百元,拒測罰四千八百元;但汽、機車拒測罰鍰達十八萬元,十年內再犯可罰卅六萬元,差別甚大。有員警說,慢車拒測成本低,國人懷着賭一把、不會被抓的心態,「查獲就自認倒楣拒測認罰」。

嚇阻失靈 評估提高罰則

因慢車酒駕暴增,成爲酒駕新破口,遭質疑罰則過低,導致嚇阻失靈。交通部表示,會與內政部瞭解後,評估修法提高罰則的必要性。交通部強調,歷年來已多次修法提高罰鍰額度,且有累犯罰鍰無上限、累犯接受酒癮治療、吊扣銷駕照、移置保管車輛等處罰來防制酒駕,道交條例考量慢車與汽、機車的車種不同,纔有不同處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