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專減專案教師 教團:應補助轉正職
專案教師制度原本用意良善,意在補充學院科系既有開課主題的不足,但後來卻演變成補充人力的權宜之計。圖爲大學校園示意圖,與新聞無關。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因缺乏法律明文保障,大專校院專案教師曾遭濫用被視爲學界「免洗筷」,爲此,教育部要求大專校院自一一二學年起,不得再增加專案教師,且應緩和降低聘任率,並祭出獎勵措施。但教育團體憂心,較妥適的方式應是增加聘任編制內人員給予補助,否則恐導致學校裁撤專案仍能拿補助。
根據教育部規定,大專校院自一一二學年度起,不得再增加專案人力,且須降低聘任比率,自一二○學年時全數學校聘任比率皆應降至百分之八以下。若符合生師比,學校專案聘任比率又較前一學年度下降,且人數較前一學年度減少,每減一名專案則可獲十萬元獎助。
不過高教工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表示,只要求減少專案人數,部分學校可能將專案裁撤還拿到補助款,教育部應鼓勵學校將專案轉爲正式的編制內人員,纔給予獎助,且專案比率也應逐年下降。
此外,部分技專以實務教學不易以編制內聘僱爲託詞。林柏儀說,編制內外,差在勞動保障的不同,編制外職務都屬臨時性,如同事請產假時以短期方式聘僱,除此之外,都應以長期編制內聘僱爲先,不應以科系有別。
文大大傳系教授王翔鬱則認爲,私校專案想轉爲編制內通常要符合相關條件,申請再次應徵通過後即以編制內聘僱,但若有些人專案時期不好溝通、不配合,則能弄走就弄走,再者,再次應徵時也可能碰上更優秀的對手,最後聘僱的是別人,都有不確定性。
教育部迴應,爲了確保專案教師工作權益,大專校院宜採取逐年調降專案比例方式因應,編制外專案教師轉爲編制內,必須透過合法公開甄選程序進行聘任,以維護教師聘任的正當性與學術環境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