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毒駕…製運販依託咪酯 最重判死
行政院4日推出14項改善毒駕措施,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前排中)、行政院政務委員林明昕(前排右二)、法務部次長黃謀信(右一)說明相關修法作爲。記者蘇健忠/攝影
今年毒駕已釀十五死、一三九傷,行政院長卓榮泰喊出毒駕零容忍並拍板十四項因應措施,包括依託咪酯(俗稱喪屍煙彈)由第二級毒品改列第一級毒品,製造、運輸、販賣最重可判死刑,毒駕致死提升刑責和終身吊銷駕照,持有電子煙者者可罰十萬元;相關修法草案拚六月陸續提出。
行政院會昨天通過法務部、內政部、衛福部、交通部報告的「毒品及毒駕防制專題」,預計從源頭嚇阻、強化查緝、重懲毒駕等十四項因應作爲,全面封殺毒駕。
「源頭嚇阻」共五項措施,包括依託咪酯由第二級毒品改列爲第一級毒品,製造、運輸、販賣最高可處死刑;增訂對製造、運輸、販賣、供應電子煙者課以刑責;「持有」電子煙者也納入行政罰,並增訂沒入規定;此外,增加網路社羣電子煙廣告的屏蔽措施,違者加重罰則;加強國際緝毒合作,提升攔毒外海成效。
法務部次長黃謀信說,法務部預計六月十七日召開毒品審議委員會,確認是否將依託咪酯升級爲第一級毒品。
「強化查緝」分三部分,包括研議唾液篩檢入法可能性,加大檢驗量能,且加速毒駕相關檢驗時效;強化校園毒品防制,以唾液快篩輔助現行尿篩方式,推動校園反毒及防制電子煙;加強邊境扣押電子煙,查獲立即移送裁處。
衛福部次長莊人祥指出,依託咪酯二○二四年八月被公告爲毒品後,海關迄今查獲進口廿九案、電子煙主機本體也查獲將近廿萬支。
「重懲毒駕」共六項措施,包括就毒駕行爲全面提高法定刑度,法務部將就刑法部分儘速提出修正草案;毒駕吊銷駕照並且三年內不得考照,而毒駕致人重傷或死亡者,或兩次毒駕者,終身吊銷駕照;毒駕累犯罰鍰加九萬元,按次累計加罰,毒駕罰鍰無上限;課予同車乘客責任,罰鍰六千元至一萬五千元;毒駕遭吊銷駕照期間,若有無照駕駛情事,加重處罰;毒駕車輛不問所有人,一律直接沒入。
針對外界關注毒駕致死刑期若只提升至十二年恐不符社會期待,黃謀信說,刑責加重的調整必須考慮到衡平性、比例原則及考量各界意見,但整體而言,毒駕刑責就提升方向修正。
十四項措施中包含刑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菸害防制法須修正後送立法院審議,行政院政務委員林明昕說,刑法修法須送司法院會銜提案,第一波修法預計六月送至立法院審議,仍需相關數據佐證的修法則列爲第二波修法,也會在這會期送立院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