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要求伊朗開放荷莫茲 最後通牒再延至7日

川普告訴華爾街日報,「如果他們不照辦、想繼續封鎖海峽,那將不會有任何電廠和橋樑留存。」路透

美國總統川普在5日刊登的華爾街日報專訪中、以及他在自家社羣平臺Truth Social上說,他給伊朗開放荷莫茲海峽的最新期限是美東時間4月7日晚間8時(臺灣時間8日上午8時),否則伊朗的關鍵基礎設施將被攻擊。

川普告訴華爾街日報,「如果他們不照辦、想繼續封鎖海峽,那將不會有任何電廠和橋樑留存。」

川普最早是3月21日在真實社羣發文宣佈,若伊朗不在48小時(至23日)內完全開放海峽,「那美國將摧毀他們的各種電廠,從最大一座開始」。但3月23日,他首次將期限延長五天(至28日);3月26日,他再延長十天(至4月6日晚間8時);第三次延長則是4月5日,最新期限爲7日晚間8時。

川普5日也接受美國Axios新聞網專訪8分鐘。他指稱,他女婿庫許納與美國中東特使威科夫正和伊朗深入談判,除了透過巴基斯坦、埃及和土耳其等中間方調解,還有川普顧問與伊朗外長阿拉奇互傳訊息。

川普聲稱,「談判進展不錯,但和伊朗人打交道,你永遠不會真正走到終點線。」;美伊一度接近直接談判,但因伊朗要求五天後會面,這使他認定對方缺乏誠意。

川普另對福斯新聞宣稱,伊朗在擁有核武上早已讓步,「他們甚至連這個問題都不談判,這太容易了。這個問題已讓步、大多數問題都已讓步。」

他近日多次公開威脅,若伊朗未在期限內讓步或重啓荷莫茲海峽航運,美方將攻擊發電廠、橋樑、油井與海水淡化設施等民用基礎設施,揚言將伊朗「打回石器時代」。他還在復活節期間警告伊朗,不配合的話,「地獄將降臨」。

但法律專家、歷史學者與前官員指出,近代美國總統鮮少如此公開談及可能涉及戰爭罪的行動。

專家指出,蓄意攻擊民用設施與平民目標,違反涵蓋於《日內瓦公約》、《海牙公約》、《紐倫堡原則》與《聯合國憲章》在內的國際法規範,並可能構成戰爭罪。

多位學者與前任官員表示,過去美國總統即使涉及爭議性的軍事行動,也鮮少如此公開地表達對國際法的不屑。

回顧過往,川普曾在公開訪問中直言「我不需要國際法」,並稱唯一的限制是「自己的道德」。

國防部長赫塞斯表態支持強硬作法,稱將持續推進、對敵人「不留餘地」。但專家指出,「不留餘地」意指不接受投降,屬國際法明確禁止的行爲。

分析指出,相關言論可能影響戰場行爲,也向盟友與對手釋出訊號,進一步削弱保護平民的戰時國際規範。近年俄烏戰爭、蘇丹內戰與加薩衝突,已使相關規範出現鬆動跡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