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14年「忙賺錢養家」 役男閃兵下場曝光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男子阿哲(化名)14年前出國讀書,卻爲了避免徵兵,逾期未歸,父母則證稱「兒子在國外工作,要賺錢養家,所以沒有回國」。高雄地院法官日前審理之後,依犯妨害役男徵兵處理罪,判處阿哲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

▲阿哲選擇留在國外工作,至今仍沒有返臺服兵役。(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阿哲在2012年8月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出國就學,並在同年9月經覈准後出境,但他明知自己是役齡男子,應當接受徵兵處理,而且出境在國外就讀大學以下學歷的最高年齡是24歲,仍爲了避免徵兵,逾期未歸,經戶籍地的公所催告返國接受徵兵處理,他還是沒有回來接受體檢。

阿哲的父母證稱,兒子已經大學畢業多年,目前在國外工作,要賺錢養家,所以沒有回國,但兒子知道公所有安排徵兵檢查事宜。

檢方認爲,阿哲先前已因相同情節被法院判處妨害兵役罪在案,依據前案經驗,他應當知悉自己有屆期歸國服役的義務,卻還是爲了個人生涯規劃,選擇繼續留在國外工作,而非履行憲法義務,自然就應該負擔相對應的刑事責任,於是依法將他起訴。

高雄地院法官表示,阿哲身爲役齡男子,卻在出境後屆期未歸,經催告仍未返國,確實已經觸法,最終依犯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3條第7款之妨害役男徵兵處理罪,判處他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