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劃法、總預算案窒礙難行 卓榮泰宣佈提起覆議、盼到立法院說明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立法院在去年底陸續通過「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修正案、「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考量到執行面窒礙難行,行政院長卓榮泰今(27日)主持院會時,經討論後決議通過,陳請總統賴清德核可後移請立法院覆議。

▲行政院長卓榮泰宣佈,將針對立法院提出覆議。(圖/記者屠惠剛攝)

卓榮泰表示,行政院經過審慎深思熟慮,研讀法案預算內容,探尋多位學者專家意見,針對財政收支劃分法、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在院會經過決議後,要陳請總統核可,移請立法院覆議。

卓榮泰說明,爲什麼要提出覆議程序?他在院會中說明,有四個條件,立法院通過的預算案或法律案,如果不是破壞國家憲政體制以及五院院際權力分立;如果不是侵犯人民基本權利、影響民主法治運作;如果不是弱化國家財政健全,也造成預算調適困難;如果不是經過實質充分討論,違背立法程序正義。因爲這些原因而造成五院體制的失序,也造成國家施政的困難,確實讓行政院有窒礙難行之事實,行政院不會輕易提出覆議。

卓榮泰表示,在這樣原則底下,針對今天討論的兩項,認爲應該經由憲法合法合憲程序,提請覆議,尋求憲法的救濟。

卓榮泰說,今天程序上完成覆議程序,希望立法院能排定處理覆議案的時程,讓行政院有機會到立法院公開充分做必要的說明,爭取立委先進的支持,同時更近一步讓國人同胞知道行政院爲何要提出覆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