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下車、窗邊交易」 嘉義「小蜜蜂」移動販毒集團2嫌起訴
▲嘉檢偵結起訴「小蜜蜂」移動式販毒集團案,斷絕外送鏈守護社區治安 。(圖/嘉義地檢署提供)
記者翁伊森/嘉義報導
嘉義地檢署爲展現打擊毒品犯罪、維護社區安全之決心,今(13)日宣佈偵結起訴一起「移動式小蜜蜂」販毒集團案件。該案由嘉義地檢署檢察官指揮海巡署雲林查緝隊及嘉義縣警察局中埔分局,經長期縝密跟監,成功斬斷嘉義地區的毒品供輸鏈。
地檢署表示,本案被告陳、張兩嫌爲規避司法調查,將私人車輛改裝爲「販毒小蜜蜂」,採取24小時隨叫隨送的機動模式流竄於嘉義各地。兩人分工輪替駕駛,並與購毒者相約於隱密地點,利用「不下車、窗邊交易」之手法企圖規避查緝,更設有多處斷點增加蒐證難度。
辦案團隊於民國115年1月間見時機成熟,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發動攻堅,現場查扣第三級毒品愷他命 20餘包,毒咖啡包(含卡西酮成分) 60餘包,以及販毒車輛及相關通訊證物。
嘉義地檢署檢察長蔡宗熙強調,愷他命與卡西酮(毒咖啡包)對心血管及神經系統具有高度危害,嚴重威脅國民健康。被告陳、張之行爲已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販賣毒品罪嫌,本署針對此類案件秉持「零容忍」原則,並落實「溯源斷根」精神,未來將持續整合警政與海巡單位,嚴正執法並斬斷毒品外送鏈,以展現維護治安、守護國民身心健康之堅定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