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騎士按喇叭「趁紅燈巴頭」 工人1掌代價1萬元
記者黃翊婷/臺北報導
工人阿榮(化名)去年11月間在臺北市南港區某巷口,不滿路過的機車騎士按喇叭,竟趁着騎士停等紅燈時,上前「巴頭」。士林地院法官日前審理此案,依犯傷害罪判處阿榮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1萬元。
▲阿榮趁騎士停等紅燈時出手拍擊對方頭部,這一掌的代價若換算成罰金,要1萬元。(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阿榮去年11月行經臺北市南港區某巷口,見一名機車騎士行經此處時按鳴喇叭,竟心生不滿,於是趁着騎士停等紅燈之際,追上前徒手拍擊騎士的頭部,導致騎士左頸挫傷。
騎士不滿莫名被「巴頭」,於是向警方報案。阿榮到案之後坦承有動手,隨後被檢方依涉犯刑法第277條第1項之傷害罪嫌,提起公訴。
士林地院法官認爲,阿榮僅因細故糾紛,就出手對騎士施暴,不思剋制情緒、理性處理事情,行爲確實不妥,考量到他犯後尚能坦承犯行,已見悔意,於是依犯傷害罪,判處他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1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