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被嫌車燈太亮 駕駛露刺青喊「我黑社會」下場曝光

記者黃翊婷/臺北報導

男子阿輝(化名)前年10月間因車燈過於刺眼,與住戶發生爭執,一氣之下大罵三字經,還露出身上刺青嗆聲「我是黑社會」,因而挨告。士林地院法官日前審理之後,依犯公然侮辱罪,判處阿輝拘役15日,得易科罰金1.5萬元。

▲阿輝因車燈亮度問題,與住戶發生爭執。(示意圖/達志影像,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阿輝2024年10月將車子停在臺北市某住所前,因爲車燈過於刺眼,住戶要求他將車子移走,雙方發生爭執,他一氣之下多次辱罵三字經,還說出「快回去睡啦」、「我是黑社會」等話,並露出身上的刺青。

檢方認爲,阿輝雖然說出「我是黑社會」等話,還露出刺青,客觀上並非具體加害他人生命、身體、自由、名譽或財產的惡害通知,況且住戶也有回嗆「你黑社會,我也黑社會」、「不然看要試試看嗎」等話,所以難認阿輝的言語及舉動有讓住戶達到心生畏懼的程度,訊後僅以涉犯公然侮辱罪嫌,將阿輝起訴。

士林地院法官表示,阿輝與住戶因故發生爭執,卻不思剋制情緒,反而以不雅文字公然辱罵住戶,行爲確實不妥,考量到他已經坦承犯行,非無悔意,但並未依約到庭和解,最終依犯公然侮辱罪,判處他拘役15日,得易科罰金1.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