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態男路口對女露鳥 還一路尾隨返家判刑出爐

王姓男子不但在路口露鳥猥褻,還跟綜被害人到家門口繼續「完事」,被高雄地方法院判處拘役50天。(資料照片)

王姓男騎車行經前鎮區某路口時,見一名女子停等紅燈,竟公然裸露生殖器並用手上下套弄,女子受驚離加速去後,王男竟一路尾隨其返家,再次於其住處對面馬路露鳥自慰,甚至在女子上樓後趴坐在其機車上行爲猥褻,女子報警將王男逮捕移送。高雄地方法院審結,依公然猥褻罪判處王男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王男當時騎乘重型機車停在一名女子左側,居然在衆目睽睽之下,脫褲子把玩生殖器,女子見綠燈亮起隨即加速逃離現場返家,不料王男居然精蟲衝腦,一路跟蹤女子至其住處,將機車停放在馬路對面再次「掏槍」,並多次張望女子行蹤,王男最後變本加厲,將機車停到女子座車旁,整個人趴在對方機車上數分鐘,離去前還拿出衛生紙擦拭坐墊,被害女子驚恐之下報警求助,警方循線逮捕王男並移送法辦。

王男於庭訊時承認裸露,但矢口否認有公然猥褻意圖,辯稱是因爲「當時尿急」,不過法官勘驗監視器發現,王男在路口「玩鳥」將近20秒,且過程中不斷注視女子,完全沒有遮掩或排尿的舉動;監視器更拍下王男事後拿出衛生紙擦拭雙手及女子機車坐墊,隨後將衛生紙扔進水溝後離開,種種行爲顯示其主觀上有供人觀覽的意圖,並非單純生理需求。

法官認爲,王男在道路公然猥褻,敗壞社會風氣,且過去已有相關前科,犯後仍飾詞卸責,顯見毫無自省之心,將兩次猥褻行爲依公然猥褻罪判處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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