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AI幻覺 捏造「南京律師被判刑3年」 本尊告贏了

中國搜尋引擎「百度」因AI生成錯誤資訊,法院認定構成名譽侵權,必須向當事人書面道歉。(中新社)

江蘇南京執業律師李小亮發現,在百度手機APP、百度網站搜索其個人姓名+職務時,百度「AI智能回答」竟給出「李小亮律師被判三年有期徒刑」的錯誤文字內容。他便起訴百度索賠100萬元人民幣(約14.7萬美元)後,南京市江北新區人民法院一審認定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百度公司)構成名譽侵權,並判決向李小亮書面道歉,百度公司以「AI幻覺無法預見」爲由上訴,二審遭駁回,維持原判。由於百度公司未履行判決,李小亮近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澎湃新聞報導,據一審判決書,李小亮於2024年發現,在百度手機APP、百度網站搜索「李小亮律師」、「南京李小亮律師」、「江蘇李小亮律師」、「李小亮」、「南京李小亮」、「江蘇李小亮」等關鍵詞,在百度搜索下拉詞、「大家還在搜」、「相關搜索」、「AI智能回答」等板塊時,「AI智能回答」竟出現並非事實的「李小亮律師被判三年有期徒刑。根據探索結果,被告人李小亮因犯爆炸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等內容,還搭配他身穿律師袍照片,甚至延伸「涉案金額」等相關搜尋詞條。

一審法院認爲,百度一般搜尋中的下拉詞、「大家還在搜」與「相關搜尋」主要來自用戶搜尋紀錄,百度未直接加工內容,因此不構成侵權;但「AI智慧回答」屬百度透過AI技術加工生成,且內容明確指向李小亮,包含「被判刑」「有期徒刑3年」等負面詞語,已足以損害其社會評價,因此認定構成名譽侵權。

被告百度公司庭後提供情況說明,認爲AI搜索結果與原告輸入提示詞高度相關,該時間點系國內人工智能發展初期,技術有限。由於技術侷限性,原告主張的侵權內容具有極強的偶然性。

一審法院認爲,本案被告百度公司「AI智能回答」的侵權內容系被告百度公司對搜索內容通過AI技術將文字內容與圖片加工合成,錯誤、貶損性質的內容明確指向原告李小亮,百度公司主觀上存有過錯,該搜索發佈內容的行爲造成了原告的名譽受損,故被告的案涉行爲構成名譽侵權,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原告李小亮起訴要求百度公司在百度網站置頂道歉,但法院認爲,百度公司採用書面道歉信的形式向原告道歉爲宜。法院還認爲,原告主張損失及精神損害撫慰金,未能提交證據證明,故對該項訴求不予支持。

一審判決後,百度公司不服並提起上訴。

二審期間,百度代理人辯稱,AI系統無法預測用戶提問方式,也無法完全避免「AI幻覺」,李小亮部分搜尋方式具有誘導性;但法官當庭質疑,中國其他AI平臺如豆包、DeepSeek並未出現類似結果。百度迴應,所有AI模型都可能產生幻覺,AI幻覺的出現是不確定性的,對於AI幻覺的情況,百度公司沒有辦法預見,因此不能認爲有過錯,此案更是「中國AI大模型侵權第一案」,若判決成立,恐對產業帶來重大沖擊。

李小亮則答辯稱,其不會主動檢索自己被判刑,而是根據百度推薦詞語點進去。

2026年3月12日,南京中院二審駁回了百度公司上訴,維持了一審判決。

南京中院最終認定,百度AI生成內容雖具有偶發性,但客觀上已造成名譽損害,加上百度事後雖有補救措施,仍不足以免責,因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李小亮說,百度公司一直未履行判決。近日,他向江北新區法院提交了強制執行申請。他8日接到法院執行局電話,表示該執行案即將立案。

澎湃新聞此前報導,北京律師黃貴耕同樣因被百度AI自動生成嚴重虛假負面信息,而起訴百度,目前該案尚未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