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歲亡領嘸國保惹議 衛福部:老年年金即起「免申請」自動發給

▲衛生福利部,資料照。(圖/記者洪巧藍攝)

記者洪巧藍/臺北報導

有網友抱怨,家中長輩多年來一直按時繳交國民年金,但卻在剛滿65歲後身故,家屬申請老年年金、喪葬給付及遺屬年金卻一項都領不到,引發網友討論國保是否都白繳了。衛福部社保司今(19)日坦言有值得檢討之處,自即日起,由勞保局主動審覈其老年年金請領條件,如符合資格者,將自動發給老年年金。

該網友表示,最近一名親戚離世,由於對方沒有子嗣,身後事便由他們協助處理,考量喪葬費是一筆不小開銷,家人在聯絡葬儀社的同時,也開始查詢相關制度,希望能申請老年年金、遺屬年金或喪葬給付,多少減輕後事負擔。

後來卻發現親戚因剛滿65歲後身故,喪葬給付不適用;生前未請領老年年金也無法追溯,遺屬年金又因資格限制不符,最後一項都領不到,讓原PO感嘆「不要讓自己的權益跑走了」。

張鈺旋受訪表示,衛福部瞭解此事後,經檢討評估,鑑於國保被保險人請領老年年金年齡需年滿65歲,請領條件具體明確,因此,爲加強照顧國保民衆的退休生活,凡年滿65歲,且無欠保費之國保民衆,無待提出老年年金給付申請,自即日起,由勞保局主動審覈其老年年金請領條件,如符合資格者,將自動發給老年年金。

張鈺旋指出,國民年金的「喪葬給付」必須在65歲以前,該案超過65歲,已經不在保險的有效期間內,所以無法請領;至於國保的「遺屬年金」的請領資格有包含年齡、工作能力與收入條件,而該案例關鍵在於沒有孩子,所以也沒有後續遺屬請領的問題。

最後則是「老年年金」,張鈺旋說,過去國保被保險人屆滿65歲之前,勞保局作業會通知需提供資料申請老人年金,但是該個案沒有在65歲年提出申請,變成全都落空,確實是特別的情況。

張鈺旋分析,老年年金的請領確實有可以檢討精進之處,因爲請領條件相對簡單明確,也是照顧過去沒有積欠國保保費的民衆,後續規劃朝主動的方式來處理,也就不需要再由民衆提出申請。

另外,其他國保給付項目,如身心障礙、遺屬年金、生育給付及喪葬給付等,由於需審覈相關資料,因此仍須由民衆檢附相關書件,向勞保局提出給付申請。

衛福部表示,目前國保每月納保人數約290萬人,每月領取老年年金等各項保險給付人數172萬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