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2起看演唱會、電影免徵娛樂稅 北市拚演唱會經濟
立法院會三讀修正通過《娛樂稅法》部分條文,刪除電影、職業性歌唱等多項娛樂活動的娛樂稅,修正案22日上路。(北市稅捐處提供/張珈瑄臺北傳真)
爲鼓勵國人蔘與藝文活動及競技比賽,立法院會三讀修正通過《娛樂稅法》部分條文,刪除電影、職業性歌唱等多項娛樂活動的娛樂稅。北市財政局稅捐處21日表示,娛樂稅法修正案22日上路,預估每年稅收影響近新臺幣3億元;未來看電影、演唱會、藝文表演及各類運動賽事將全面免徵娛樂稅,不僅可降低主辦單位成本,也有望吸引更多國際級演唱會與大型賽事落腳臺北,串聯場館、觀光與商圈經濟,打造更友善的藝文與運動城市。
稅捐處表示,北市不僅是全國首創調降藝文活動娛樂稅率的地方政府,更是在疫情期間,唯一主動全面減半課徵娛樂稅的城市,以實際行動陪伴產業度過艱困時期,如今隨着修法正式上路,北市全力配合中央免徵本市藝文表演與運動賽事娛樂稅,勢將吸引更多國際級演唱會及大型賽事在臺北舉辦,進一步帶動演唱會經濟、城市觀光與周邊商機,讓臺北成爲亞洲重要的藝文與運動盛會城市,實現以文化鑄造臺北靈魂、運動躍動城市活力的願景。
稅捐處表指出,只要是在22日以後舉辦演唱會、戲劇、音樂演奏等表演活動,都可以不用繳納娛樂稅,降低主辦單位成本,北市也於8日發函呼籲相關業者,將免稅利益回饋消費者,吸引更多活動與遊客,一起帶動地方觀光與經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