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縣市避難設施收容倍數 未達標

賴清德總統重視全社會防衛韌性,警政署明年度預算案增「強化空襲警報發放及警察機關指揮通訊備援中程計劃」五億多元,立法院預算中心認爲,應着重備援處所等得以正常運作,才能達到後援計劃辦理目的,但至七月底共十縣市防空疏散避難設施收容倍數未達一點二倍。

該計劃自一一四至一一五年度總經費十三億四千元,其中一一四年度預算案增五億兩千一百六十八萬一千元,用於警察機關各級勤務指揮中心備援處所五千一百○六萬四千元、強化警通訊備援建置三億五千九百九十九萬四千元、強化空襲警報備援一億一千○六十二萬三千元。

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出,該計劃辦理目的是爲貫徹指揮命令,即時處置各種治安狀況,並維持警報發放任務不中斷,強化空襲警報設備,爭取防空避難時效,確保人民生命安全,應着重備援處所、通訊機制及警報發放系統得以正常運作,才能達到辦理目的。

依防空疏散避難設施建檔作業要點第五點規定,「考量都市人口密集程度與活動人口變化幅度,除直轄市、基隆市、新竹市及嘉義市供需比例以不低於二倍外,其他縣市供需比例以不低於一點二倍爲原則。」

警政署統計,至今年七月底各市縣防空疏散避難設施收容倍數,共有十縣市未達收容倍數的一點二倍,依序爲宜蘭縣、花蓮縣、澎湖縣、嘉義縣、臺東縣、雲林縣、雲林縣、彰化縣、金門縣、連江縣。

預算中心認爲,防空避難時效及系統完備與否,決定在防空疏散避難設施是否足夠,部分縣市卻未達標,爲有利完備空襲警報等突發狀況的疏散及避難需求,應改善。